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博元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4-036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4号)要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对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泰)于2012年10月9日致函本公司表明拟增持公司股票意向,公司接函后随即进行了信息披露。因当时《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尚未发布,因此华信泰未能将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华信泰于2013年4月8日再次致函公司,因公司处于非公开发行的敏感期,为避免可能因增持引发的内幕交易,未实施相关增持行为。公司接函后也及时就此事项进行了信息披露。
因上述增持股票的意向时效已过,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多番沟通、协商,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决定比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要求,将变更上述增持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以现场投票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控股股东增持时效的议案》。
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泰”)将在《关于延长控股股东增持时效的议案》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身、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名义增持公司股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大宗交易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定向增发等。华信泰承诺,此次增持比例最低不低于2%。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博元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4-037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问询》(上证公函【2014】0617号)的要求,公司现对近期媒体报道中涉及的个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及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如下: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系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系余蒂妮女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的规定,李晓明先生系余蒂妮女士的丈夫,李勇先生系李晓明先生的弟弟,因此李晓明先生、李勇先生是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自然人。成清波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李晓明先生、李勇先生均不具有关联关系,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构成关联自然人。
二、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重表示:在收购上市公司的过程中,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余蒂妮女士及李晓明先生均未通过任何形式与成清波先生构建一致行动关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行使上市公司表决权时采取独立的意思表示。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