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民吉:
信托业转型迎来最好时期
⊙见习记者 裴文斐 ○编辑 于勇
6月27日,由上海证券报主办的2014中国信托业峰会暨第八届诚信托颁奖典礼顺利召开,会上北京信托董事长李民吉指出,过去赚息差高速发展的方式已不可持续,随着信托业信托资产规模季度环比增速一直呈现出下降趋势,外部环境充满了不确定性,眼下正是中国信托业政策结构调整与调整商业模式的最好时期。
此外,对于刚性兑付这一业内“潜规则”,李民吉建议,可以让刚性兑付“阳光化”,使它成为产品内生属性,以市场化的方法对其进行定价,消除潜在风险。
“调整产品结构的方案为:将原有的信托产品基于‘刚性兑付’与否分为两类不同的产品。”李民吉说道,“第一类产品在法律层面明确保证本金兑付,收益应相对较低;第二类产品则应明确不保证刚性兑付,但是收益应相对较高。这种产品供给的分化,可彼此对比相互印证,加强投资者风险意识的灌输。”
赚息差不可持续
“过去十年赚息差高速发展的方式已经行不通了。”北京信托董事长李民吉在2014中国信托业峰会上指出。
“过去信托盈利模式主要来自息差收入,这得益于此前国内经济处于高速增长,在经济的上行周期中,经济总量的不断增加掩盖了很多问题。”李民吉说道,“同时信托业还得益于市场利率市场化程度的不足和金融资源稀缺等各方面的优势。”
在他看来,随着现在经济增速放缓,利率市场化、货币政策变化使得外部环境充满不确定性,一旦信托公司无法充分的转移风险,信托业近几年赖以成名的发展模式缺点自然就暴露了,中国信托业将步入调整期。
“2013年信托业市场规模的季度缓比增速一直在下滑,一季度16.85%二季度8.3%,预计2014年这个数据还在继续回落,从那个趋势看来,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信托业的高峰值也许就在这一两年当中,未来可能会进入一种平稳的市场,甚至于可能还有下滑的趋势。”李民吉指出。
“相比较寻找与新的领域和增长点,信托行业更需要解决的是目前不可持续的商业模式,近年来行业逐步走上发展周期,眼下正是信托业政策结构调整与调整商业模式的最好时期。”
产品分级破除刚性兑付
刚性兑付一直是信托业的“潜规则”,信托公司和监管层都想打破却一直不得其法。对此,北京信托董事长李民吉认为,与其迎合市场当中扭曲的风险收益需求,不如让其阳光化、明确化,使它成为产品内生属性,以市场化的方法对其进行定价,消除潜在风险。
“在具备了刚性兑付的逻辑基础后,调整产品结构的方案为:将原有的信托产品基于‘刚性兑付’与否分为两类不同的产品。”李民吉说道,“第一类产品在法律层面明确保证本金兑付,收益应相对较低;第二类产品则应明确不保证刚性兑付,但是收益应相对较高。这种产品供给的分化,可彼此对比相互印证,加强投资者风险意识的灌输。”
根据李民吉的设想,第一类产品在现有的传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上微调即可,第二类产品目前已有的两类可行设计方案——债券信托收益凭证与附(信托)私募企业债两类。无论选择哪种方案,必须要注意的问题是标准化、透明化、市场化,才能起到第二类产品突破“刚性兑付”限制的目的。
“为保证主营业务不受转型期过多的影响,初期第二类产品的回报水平应先窄幅波动,未来逐步增加浮动范围。”李民吉建议。
不过,债券信托收益凭证与附(信托)私募企业债基本重塑了交易结构,需要重新审视各交易环节。
比如操作债券信托收益凭证业务,信托公司作为债权代理人,应做好前期尽职调查与信息披露工作;操作附(信托)私募企业债业务,信托公司作为企业的财务顾问,帮助企业设计附信托私募企业债的融资方案,同时作为债券持有人的受托人,还要根据约定行使监管资金运用与归集资金还债的职能。
在李民吉看来,虽然前期可能上手较慢,投资者接受新型产品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为了扭转长期以来的信托产品的印象与投资者观念,阵痛是不可避免的,重要的是要通过产品的供给调整影响投资者的投资观念。
“优点也是显而易见的。虽然交易结构改变,但是基本的交易原理不变,实际复杂度没有增加,而且不受传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根深蒂固的刚性兑付概念束缚,是良好的第二类产品的参考方案。”李民吉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