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70 股票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4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75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17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3,251.7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516.17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735.53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0)验字E-007号《验资报告》。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2014年6月30日公司(甲方)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乙方)、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丙方)签订了《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7510188000271972,截止2014年 6 月 13 日,专户余额为 RMB98505429.01 (大写: 人民币玖仟捌佰伍拾万伍仟肆佰贰拾玖元零壹分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年产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整理高档面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在募集资金使用期间若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甲方承诺单张存单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并告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持续督导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段俊炜、高名柱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起失效。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5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4年6月16日、2014年6月20日分别刊登了《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14年6月10日发布,并于2014年6月16日、2014年6月20日分别刊登了《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 2014年6月 30日下午14:30在厦门集美杏林杏前路30号四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 6月27日-2014年6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 6月27日15:00至2014年6月30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57人,代表股份289,644,4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5.595%。其中:(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215,024,8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3.848%;(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54人,代表股份74,619,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7463%。
董事长许建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采用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289584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张亦春先生、阮荣祥先生、唐予华先生于股东大会上进行了2013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89584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289584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289584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9584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2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158%;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9584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2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158%;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14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调整后)》,表决结果为:同意289584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9584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2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158%;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9、在关联方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本次会议其他非关联股东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21290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8%;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45597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219%;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9584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2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158%;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9584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9584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9584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9584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众和新能源行使闽锋锂业股权收购选择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9584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2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158%;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9584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2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158%;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17、在关联股东许金和、许建成、许木林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本次会议其他非关联股东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17.0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17.02发行方式及时间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17.0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17.0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17.0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17.06限售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17.07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17.0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17.0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17.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18、在关联股东许金和、许建成、许木林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本次会议其他非关联股东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表决结果为: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89584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20152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158%;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89584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20152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158%;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21、在关联股东许金和、许建成、许木林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本次会议其他非关联股东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许建成、许素英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6901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泰达宏利、西南证券、东方汇智、天地方中等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9584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20152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158%;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2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9584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20152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158%;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24、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320万米液氨潮交联整理高档面料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89584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20152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158%;反对5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0股。
以分别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包括:许建成、詹金明、张亦春、唐予华、朱福惠,其中:张亦春、唐予华、朱福惠为独立董事。
2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分别为:
25.01许建成,同意218237568股,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668239股;
25.02詹金明,同意218237568股,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668239股;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6、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分别为:
26.01张亦春,同意218237568股,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668239股;
26.02唐予华,同意218237568股,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668239股;
26.03朱福惠,同意218237568股,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668239股;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7、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股东代表外部监事陈永志和李智勇,另外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前述两位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结果如下:
27.01陈永志,获得表决权218237568股,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668239股;
27.02李智勇,获得表决权218237568股,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668239股。
上述监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罗文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