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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永道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与大连辽渔医院签署《医院管理服务协议》的公告
    2014-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4- 063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永道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与大连辽渔医院签署《医院管理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康医疗”)全资子公司四川永道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道医疗)与恒康医疗下属机构大连辽渔医院(以下简称为“辽渔医院”)签订了《医院管理服务协议》,辽渔医院通过永道医疗为该院提供全面的医疗管理服务和战略咨询。

      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永道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大连辽渔医院签署<医院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管理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本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双方的情况介绍

      1、四川永道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锦

      注册号:51010000027055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

      经营范围:医疗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服务;销售:医疗器械(I类无需许可项目)(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除外)。

      主要股东: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集团”或“公司”)持有永道医疗100%股权,永道医疗为恒康医疗的全资子公司。

      2、大连辽渔医院

      大连辽渔医院是一所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现有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床位300张,职工350余名,是大连医科大学、辽东医学院等多所高等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是大连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各种商业保险及新农合定点医院。恒康集团于2014年4月10日签署了《大连辽渔医院100%出资人权益收购协议书》,以1.27亿元受让该院100%产权,由于辽渔医院目前为非盈利性医疗机构,故未能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四川永道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大连辽渔医院 (以下简称乙方)

      1、协议的服务目标:提高乙方医疗服务水平,增长医院主营业务收入,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协议的服务内容:

      2.1、永道医疗通过管理改善乙方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医疗安全质量管理、薪酬考核体系管理、供应链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制定解决方案,并协助乙方实施。

      2.2、永道医疗将为辽渔医院培训培养医疗服务团队。

      2.3、永道医疗负责辽渔医院融资服务及改扩建工作。

      3、服务期限及收费标准、支付方式

      服务有效期10年,自2014年4月至2024年4月止。辽渔医院以实际收入的15%计提咨询管理服务费,按季度支付。

      4、其他约定

      双方在从事独立法人单位的医疗活动中所产生的医疗安全责任,由各方自负。双方在本协议范围内从事的医疗活动所产生的医疗安全责任由服务方承担。

      四、管理服务费定价依据

      管理服务费原则上依据投入成本进行估算。具体有如下三个方面构成:

      1、永道医疗为辽渔医院提供战略规划及供应链管理咨询。投入的成本主要包括聘请知名医院管理专家及科室业务专家调研、战略管理专家对供应链流程、财务管理流程、薪酬考核体系进行重新梳理。

      2、永道医疗为辽渔医院人才团队建设提供支撑。投入的成本主要包括组织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向辽渔医院输入先进的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经验,组织辽渔医院骨干医师到永道医疗所属医院及其他知名医院交流培训学习。

      3、永道医疗为辽渔医院未来的改扩建项目提供融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提供多渠道融资推介,方案设计,为其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以及医疗设备更新及科室软硬件优化等一系列工作。

      永道医疗向辽渔医院收取管理服务费是基于能够提升辽渔医院的医疗服务收入规模和服务技术水平,原则上收取比例与医院收入规模增长比例保持一致,不会影响医院之前本身的结余水平。根据永道医疗制定的服务计划内容及方案,同时参考同行业管理服务费率区间值的基础上,双方协议最终确定。

      五、协议签署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2013年度辽渔医院财务数据显示,其2013年度全年营业收入为7244.58万元,通过该协议的签署,永道医疗作为受托方通过勤勉尽职、科学管理、引入外部先进信息、技术、人才,整合双方资源,能够提高辽渔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增加医院主营业务收入,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永道医疗作为恒康医疗全资子公司,归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其收入的增加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积极作用。

      六、风险提示

      此协议作为管理服务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技术、同行业竞争、经营与管理、市场、国家政策以及医院本身发展等风险,协议的履行能为公司带来多大的利润贡献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双方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医院管理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4-064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康医疗”)于2014

      年4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大连辽渔医院 100%产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让任元和及其它114名产权所有人持有的大连辽渔医院100%产权。详见刊登于2014年4月1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收购大连辽渔医院100%产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7)。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及风险

      1、近日,辽渔医院已完成《章程》的修订,完成了恒康医疗出资人身份及投资比例的确认,并报大连市民政局许可备案。

      2、辽渔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10002921021111A1001)已于2014年6月25日到期,目前辽渔医院已向卫生主管部门提交续期申请,换发新证。

      3、由于辽渔医院收购之前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恒康医疗在收购时与该院实际控制人及各股东约定医院收购完成后在满足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逐步将辽渔医院改制为营利性医院,同时承诺改制完成后,医院的服务收费价格仍然保持目前的整体水平,并接受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管。目前,辽渔医院已经着手改制的各项准备工作,因改制工作涉及到卫生、民政、税务、工商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因此该院的改制时间表尚无法确定,同时改制涉及到的医保等资质该院正与相关主管部门积极研讨及论证。

      4、目前辽渔医院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故未能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推进该院改制等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4- 065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06月26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14年6月30日在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任董事5名,实际表决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段志平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决议:

      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永道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大连辽渔医院签署签订委托《医院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永道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下属机构大连辽渔医院签订管理服务协议,服务有效期10年,自2014年4月至2024年4月止。辽渔医院以实际收入的15%计提管理服务费,按季度支付,以此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增加医院主营业务收入,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14年06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下属机构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