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4临-026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19日、2013年9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14年2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73号)。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本次发行价格为7.7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发行数量为40,000万股,由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集团”)现金全额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310,000万元。
201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231,288.42万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股不转增。2014年5月31日,公司刊登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9日。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决议和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和发行股数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前述情况,以及公司、冀中集团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7.65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7.75元/股-0.1元/股)/(1+0.00%)=7.65元/股。
发行价格调整后,冀中集团仍以310,000万元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10,000万元不变,据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数量相应调整为405,228,758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