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4-019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3、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30日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号楼一号会议室
5、主持人:副董事长向文波先生(公司董事长梁稳根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副董事长向文波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1人,代表股份45738205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0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45645259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9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5人,代表股份92946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57369878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48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7370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57244828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反对票128871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弃权票8359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57368799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49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8359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457368799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49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8359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五)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57368889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5070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8099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有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57368799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49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8359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按揭与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57368799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49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8359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57244828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反对票128871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弃权票8359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唐修国、向文波、易小刚、周福贵、袁金华、毛中吾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12171522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反对票49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弃权票8359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57368799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49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8359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57368799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49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8359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57368799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49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8359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
表决结果:同意票457368799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49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8359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朱志怡、廖青云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