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4-039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2014年6月27日,有关媒体刊登了标题为《新华医疗:拟收购英德生物 巨额收入无从佐证》的报道,报道中对我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成都英德生物医药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德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宜提出质疑,公司十分关注上述报道,并对重组过程中与此相关核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媒体报道所述事项及公司说明
(一)近日有关媒体报道,主要内容如下:(1)“企业拟收购的英德生物对邦和药业4000多万元的销售收入无法得到佐证”;(2)“根据披露的邦和药业截至2013年10月的财务数据显示,该公司所拥有的全部机器设备原值不过才4954.06万元,而且累计折旧金额高达2456.46万元,对应资产的成新率仅为50.42%。邦和生物针对其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高达10年,则50%的成新率意味着该公司目前在用的机器设备平均已使用年限高达5年,绝非是新建设备。可见,英德生物向邦和药业销售的超过4000万元生产设备,在邦和药业2013年10月份的财务数据中还没有得到任何体现,甚至邦和药业所拥有的全部生产设备原值,也仅仅与英德生物所披露的2013年一年的建设量相当,这显然是无法匹配的”;(3)“值得注意的是,邦和生物还并未跻身于英德生物应收账款主要客户名单当中,这就意味着邦和生物已经支付了绝大部分采购款”。
启动收购英德公司后,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项目小组并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组成了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项目组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对上述报道所涉及的事项已做详细核查,说明如下:
1、英德公司2013年的第一大销售客户为邦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和药业”),对应销售金额为4,110万元,主要由以下项目构成。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元) | 合同签订日期 | 完工验收日期 |
邦和药业血制车间改造安装工程 | 38,800,000.00 | 2012年8月 | 2013年3月 |
邦和药业血制车间改造新增工程 | 1,600,000.00 | 2012年11月 | 2013年3月 |
邦和药业血制车间动态尘埃粒子监测系统安装工程 | 700,000.00 | 2012年12月 | 2013年6月 |
合计 | 41,100,000.00 |
针对英德公司与邦和药业的上述工程项目,项目组执行的主要尽职调查程序如下:
(1)获取并核对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并检查英德公司相应的账务核算及凭证;
(2)获取并核对上述项目的完工验收报告原件,上述项目已分别于2013年3月、2013年6月经邦和药业签章验收;
(3)逐笔核查上述项目回款的银行单据,并与合同约定的回款情况进行核对;
(4)审计机构对合同及应收账款情况进行了独立函证并取得了对方确认无误的回函;
(5)2014年3月21日,项目组到邦和药业现场核查上述项目的真实性及执行情况并访谈邦和药业相关负责人。经核查,上述项目已执行完毕并取得对方签字、盖章的访谈记录。
基于项目组已采取的尽职调查程序,项目组确认英德公司财务报表记载的2013年对邦和药业的销售金额及回款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邦和药业披露的数据不存在与英德公司收入不匹配的数据。英德公司为邦和药业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车间净化通风、车间净化装修、各项控制系统、与生物制药相关的管道(含工艺制品管道、纯水管道、注射水管道等)、工艺设备等。经公司与邦和药业相关部门联系并查询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邦和药业时公开披露的邦和药业审计报告,邦和药业支付英德公司上述项目工程款后,在预付账款、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并于相关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入固定资产。
3、英德公司针对邦和药业上述项目的收入确认及工程款收款情况。英德公司工程项目在取得客户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后确认收入。经逐笔核查英德公司对邦和药业上述项目的收款及收入确认情况,截至2012年12月31日英德公司收到上述项目工程款2,665.75万元,均确认为预收账款。英德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6月取得上述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根据英德公司收入确认原则,英德公司2013年度确认上述项目营业收入为4,110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英德公司累计收到上述项目工程款3,904.5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为205.50万元。因此,截至2013年12月31日,邦和药业并未跻身于英德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客户名单当中。2014年4月,英德公司收到对邦和药业2013年末的应收账款205.50万元。因此,截至2014年4月,英德公司已收到上述项目的全部款项(包括项目质保金)。
(二)同时,上述媒体报道“对质疑岂能敷衍了事? 新华医疗对于记者的采访不予理睬,并搬出相关通报节选内容进行回击,这种行为明显缺乏对于社会监督最基本的诚意”。公司就上述报道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对记者的采访不予理睬的情形。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收到发件人为《证券市场周刊红周刊》编辑部记者发来的题为《新华医疗采访稿》的邮件,邮件中,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收购成都英德85%股权相关事项提出了五个问题,公司对上述采访稿十分关注,并于2014年6月26日(截止该记者发表上述报道前一天)上午8:02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复,回复完毕后,公司未收到其对此回复的任何疑义。
2、公司历来十分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近期组织的投资者沟通事项如下:2014年5月15日,公司参与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14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2014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13年度业绩说明会,2014年6月27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监高均对股东和投资者、记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为节约股东和投资者的成本,提高效率,公司及时以电话等形式回答投资者的问题,不存在对采访不予理睬的情形。
3、我们希望相关媒体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要求,客观、公正的报道有关信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其他说明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