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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3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4年7月1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3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17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8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会议基本情况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同意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17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17日9:30至11:30、13:00至 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华侨饭店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具体网络投票流程见附件2。

      2、为方便融资融券券商(以下简称“券商”)参与公司股东大会投票,特提供券商参与股东大会投票方式如下:券商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股东大会投票,并可根据投资者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投票时间为:2014 年7月17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网址为:www.sseinfo.com。

      二、会议审议提案

      ■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2014年7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4年7月9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6号广厦集团大楼六楼

      邮编:310013

      电话:0571-87974176

      传真:0571-85125355

      联系人:包宇芬、胡萍哲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权限:

      ■

      如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无)权对临时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日期:,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至日止。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应对受托人的权限予以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若否,请在委托人权限中填写对各个审议事项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投票日期:2014年7月17日9:30至11:30、13:00至 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2、表决方法

      因本次投票按以下方式申报:

      ■

      3、表决意见

      ■

      4、买卖方向: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17日A股收市后,持有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1.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2、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投反对票,则申报价格填写“1.00元”,申报股数填写“2股”,应申报如下:

      ■

      3、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投弃权票,则申报价格填写“1.00元”,申报股数填写“3股”,应申报如下: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对于不符合上述投票要求的申报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