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2014年7月2日   按日期查找
    B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6版:信息披露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4-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4-063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0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14年05月06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45亿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滚动使用上述资金额度。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纽仕兰(上海)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仕兰”)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签订了《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该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厦门银行只保障结构性存款资金本金,不保证结构性存款收益。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步步为赢141013期

    2、购买金额:合计10亿元人民币(明细如下表)

    购买金额合同代码产品收益起算日产品到期日
    2亿元PFS142642014年06月27日2014年08月26日
    3亿元PFS142652014年06月27日2014年08月26日
    5亿元PFS142662014年07月01日(2014年08月30日

    产品到期日的说明:①厦门银行拥有提前终止本合同全部交易的权利。银行行使提前终止选择权的,做出选择决定时即予生效,产品的到期日为该提前终止日。银行对产品单方进行提前终止,无须为交易的提前终止承担任何赔偿、补充或其他责任。②如因司法/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措施导致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或收益的全部或部分被冻结或被扣划的,本合同立即到期,本合同交易即刻终止,冻结日或扣划日(二者取其先)即为本合同项下产品的提前终止日。③公司认购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即: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值)大于等于0%且小于等于7%,则自所认购产品起息日起的第15天开始,公司有权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交易,并在选择的到期日起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银行,方为有效行使提前到期选择权。④如6个月人民币SHIBOR值连续五日大于7%,则银行必须提前终止本合同全部交易,同时结构性存款收益为零,公司无权要求银行支付任何收益。

    3、产品收益率:5.70%/年

    4、存款本金和收益兑付日:银行于本产品到期日向公司支付本产品的收益(含本金),提前到期的则在提前到期日支付。如到期日或提前到期日非银行工作日,则顺延至该日后的第一个银行工作日,顺延期间无结构性存款收益,银行无需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产品到期日(提前终止的为提前终止日)与实际转出日之间结构性存款本金的存款收益按活期利率计算。

    5、本结构性存款收益计算公式为:本金金额×产品收益率(5.70%)×所认购产品起息日至到期日(提前终止的以提前终止日为准)间的实际天数/360。(计算方式非累进)。

    (二)产品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风险:

    1、汇率风险:如果本产品适用的货币不是公司常用的货币,而公司需要在到期日将投资兑换成公司常用的货币,公司的投资回报可能会因汇价波动的影响而增加或减少。

    2、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理、合同的继续有效、以及收益的实现等。

    3、市场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的上升而提高。本产品收益与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走势挂钩,公司的结构性存款收益随SHIBOR值的波动而浮动,且若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突破相应区间时,则公司可能无法获得收益。

    4、提前终止风险: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公司将无法获得结构性存款产品的预期收益,提前终止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将由公司承担。

    5、流动性风险:公司只有在所认购产品起息日起的第 15 天起,若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处于大于等于0 %且小于等于7%区间的情况下才有提前终止权,除此以外无权将结构性存款合同提前终止,公司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产品的风险。

    6、再投资风险:本产品提前终止后,公司再次投资时可能面临收益率降低的风险。

    7、不可抗力风险:当发生不可抗力时,公司可能会遭受损失。如因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相关投资风险,或因银行不可预测、不可控制且不能克服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银行无法履行或无法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有关内容,由此造成公司的任何损失,银行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二、风险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理财产品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会采取如下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情况、及产品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内部审计部为理财产品的监督部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监督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纽仕兰本次共计使用10亿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此次投资将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序号公告日期公告编号签约方购买金额产品类型预计年化收益率收益(元)
    12014年5月9日2014-04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33.50亿元保本保收益5.50%/年26,249,315.07
    22014年5月9日2014-04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1.50亿元保本保收益5.50%/年1,175,342.47
    32014年5月14日2014-04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10.00亿元保本保收益3.80%/年4,327,777.78

    五、备查文件:纽仕兰与厦门银行签订的《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7月02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4-064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07月0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提交的《关于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函暨承诺函》。为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现将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关于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暨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稳步增长、资本公积金充足,同时考虑到公司的成长性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公司股份总数1,312,29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2,887,038,000亿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鹏欣集团承诺在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承诺

    针对上述预案内容,公司董事朱德宇、陆耀华、严东明、臧舜及赵维茂(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数半数以上)进行了讨论并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且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同时我们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其他说明

    在公司控股股东鹏欣集团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上述提议后,公司在较短时间内进行了讨论并确保第一时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尽可能减少内幕信息传播时间。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预案仅是鹏欣集团的提议,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