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2014-021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2014年7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 A 股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2014年7月1日,公司收到太原市环保局并环审试【2014】009号《关于公司异地搬迁工程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试生产的意见》,同意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太原狮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实施的4500t/d熟料生产线项目投入试生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13.3.1 条之规定,公司已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为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董事会批准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并授权公司证券部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2014-022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由于我公司位于太原市西山地区的水泥生产设施被限期停产(详见公司临2011—013号《关于生产线停产及预亏公告》),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1 年 6月30 日开市起实施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狮头股份”变更为“ST狮头”。
2012年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的子公司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注册资本为5亿元的太原狮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51%,由该公司实施2×4500t/d水泥生产线并配套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的工程建设。该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太原市万柏林区西铭乡西铭石灰石矿山的工业场地内。项目分为两期,一期工程采用双系列五级旋风预热器带在线喷腾式分解炉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建设一条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及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系统。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水泥熟料155万吨、水泥200万吨的生产能力,年余热发电6000万度全部用于本项目水泥生产,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10万吨,消纳固体废弃物50万吨。
本项目一期工程熟料生产线已于2014年3月17日点火,点火后正常需经过一周左右的升温时间,具备投料生产条件。
2014年7月1日,公司收到太原市环保局并环审试【2014】009号《关于公司异地搬迁工程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试生产的意见》,同意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太原狮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实施的4500t/d熟料生产线项目投入试生产。
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 中第13.3.1条第(二)项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不存在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为防止公司股票价格出现波动,公司股票于2014年7月2日起停牌。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2014-023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连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4年7月1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从2014年7月2日起连续停牌。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