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仲裁事项延期作出裁决的公告
关于重大仲裁事项延期作出裁决的公告
2014-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4-3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仲裁事项延期作出裁决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4月9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发布了《关于重大仲裁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6),根据仲裁庭开庭通知等文件,康佳总部厂区城市更新开发主体争议事项于2014年4月16日开庭审理,本次仲裁裁决期限至2014年7月2日。
本公司于日前接到仲裁庭的决定,仲裁庭的决定称:因本案案情较为复杂,仲裁庭难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裁决,根据相关仲裁规则的规定,深圳国际仲裁院决定延长该案作出裁决的期限至2014年7月31日。
本公司将会继续与仲裁庭进行沟通,要求仲裁庭尽快给出裁决结果,但仲裁庭给出仲裁结果的具体时间目前尚不确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