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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4-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4—037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67,200万元(含67,2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办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存款产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7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428,571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每股9.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5.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571,456.6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1,428,539.1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5月22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235号《验资报告》。

    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1广日电梯研发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30,786.8130,786.81
    2广日电气研发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10,980.9910,980.99
    3西部工业园园区建设项目23,318.4017,245.28
    4新建年产27000台套电梯电器配件项目7,093.687,093.68
    5新建电梯供应链一体化项目3,190.992,393.24
    6新建年产30000吨电梯导轨生产线项目3,957.371,500.00
    合计79,328.2470,000.00

    上述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泰联合”)、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德政中路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广州德政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各下属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广州华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广州白云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城根街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东城根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发生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支出,募集资金专户结存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对应的募投

    项目

    募集资金余额(元)存款利息等(元)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工行广州德政中支行3602003729200588324-399,428,539.12203,778.68
    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工行广州华南支行3602024429200680120广日电梯研发生产基地升级技术改造项目00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691071739100,000,000.000
    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广州白云支行7444210182600030867广日电气研发生产基地升级技术改造项目00
    成都广日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成都东城根街支行7411510182600147075西部工业园园区建设项目172,000,000.000
    成都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成都东城根街支行7411510182600147145年产27000台套电梯电器配件项目00
    成都广日物流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成都东城根街支行7411510182600146913电梯供应链一体化项目00
    成都塞维拉电梯轨道系统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成都东城根街支行7411510182600147217年产30000吨电梯导轨生产线项目00
    合计671,428,539.12203,778.68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优化资金配置,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拟使用以上专户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7,200万元(含67,2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办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存款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七天通知存款等方式)。

    (一)办理存款产品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办理的存款产品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七天通知存款等方式),且该等存款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二)购买额度

    本次拟安排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7,200万元(含67,200万元)。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承诺将选择一年期以内的存款产品,并且公司可根据存款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滚动使用。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现金管理的审批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在上述存款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五)公司对以办理银行存款产品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做出如下承诺:

    1、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只能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的监管银行;

    2、公司承诺上述存款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如到期后选择续存,续存金额不超过该笔到期存款本金和利息的合计金额,续存期限不超过该笔到期存款的原存款期限。公司同时承诺续存均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经过,并通知保荐机构;

    3、公司不得对以上述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4、公司上述存款产品的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之外其他账户划转。公司如需支取资金,上述存款产品必须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5、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转存的存款产品(包括到期后续存)不影响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实施,在上述存款产品(包括到期后续存的存款产品)到期前,如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及时将存款产品账户中的资金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本次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降低经营成本。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广日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67,200万元(含67,2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办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存款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4年7月2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67,200万元(含67,2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办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存款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广日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广日股份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广日股份内部制度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广日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和降低财务支出,提升广日股份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