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4-28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14年7月3日下午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7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5号公司商务中心会议室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 6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0,540,033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1.90 |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34,727,35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4.35 |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812,683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55 |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熊熙然先生经其他董事推举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7人出席会议,4人因公务未能出席股东大会,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股东大会,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对增补董事的议案采用了累积投票制,形成如下表决结果:
1、《关于增补叶明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类别 | 同意票数 | 占有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 是否通过 |
全体股东 | 150,515,325 | 99.98 | 通过 |
其中:中小投资者 | 1,026,199 | 97.65 (指中小投资者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数比例) |
2、《关于增补陈现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类别 | 同意票数 | 占有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 是否通过 |
全体股东 | 150,485,325 | 99.96 | 通过 |
其中:中小投资者 | 996,199 | 94.79 (指中小投资者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数比例) |
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三、律师见证情况
见证律师事务所:湖北晴川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殷勇、郭秀生
出具的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晴川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的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4-29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以传真、电话及专人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7月3日下午15:1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其中董事刘贤钊、李克炎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叶明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本议案以11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