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4-031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6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自然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7元;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4元。
●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9日
●除息日:2014年7月1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7月10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14年5月13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14年5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3年度
(二)发放范围:公司全体股东
(三)本次分配以665,807,9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39,948,475.08元。扣税后每10股现金红利:自然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7元;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4元。
(四)所得税代扣代缴事项:
1、对于A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其股息红利所得统一暂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由本公司代扣代缴,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7元。
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5%。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2009]47号)的规定,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4元。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刊登后10个工作日内向向本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的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应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如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QFII 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
3、对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06元。
三、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 2014年7月9日
除息日: 2014年7月1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4年7月10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4年7月9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洋浦万利通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亿雄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电话:010-57391823
传真:010-57391823
联系人:李春生、黄仁静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208号
邮编:102605
七、备查文件目录
本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