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09怀化债事件”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梁伟
因发行人未在评级出现变动后及时履行临时报告义务,09怀化债被误归“限制新增入库”的被取消回购资格债券之列,因而引发了2日的放量大跌。
昨日,中国结算有关负责人回答媒体提问,对“09怀化债事件”作出上述回应。
据其介绍,09怀化债上市后,联合资信对其主体评级处于AA-及以下,发行人在评级出现变动后,未按规定履行临时报告义务,导致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系统一直将此债标识为AA-。
在《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发布后,2日下午2:3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电话通知所涉全部券商,要求券商做好指引落实工作,限制被取消回购资格债券的新增入库,其中包括标识为AA-的09怀化债。
随后,09怀化债票价从105.958在几分钟的时间内就快速下下跌0.9%至105.050,同时成交放量至8605万,比平时成交量放大4到5倍。
上述负责人介绍,当日下午,根据市场反应,中国结算及深交所及时进行评级核查,才查出该债已于2013年7月26日由联合资信上调为AA级。经多方核实后,当晚,深圳分公司公告通知结算参与人保留了09怀化债的回购资格。
“对于此次09怀化债事件,中国结算高度重视,将会进一步加强对债券评级信息的管理,提高市场服务水平,完善市场沟通机制,加强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监管。”负责人说。
深交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5.4条规定, 债券上市期间,债券信用评级出现变化时,发行人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之后,深交所按照约定通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调整系统标识。
中国结算有关负责人还就《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下称《指引》)实施相关事项接受采访表示,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调整, 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逐步显现,回购质押库内低等级债券比例呈上升趋势。由于中国结算对质押式回购采取中央担保交收制度(CCP),为避免因回购风险积累而诱发系统性风险,中国结算持续推进回购风险管理的相关措施。
对于为何对“低等级强担保债”直接限制新增入库的问题,负责人表示,为避免市场冲击,经多次数据测算与压力测试,中国结算按照折扣系数分步下调、“低等级强担保债”中具体券分批清理的原则,采取了平滑过渡措施,即6月27日公布、7月24日实施,设置约1个月实施过渡期,力求避免一次性出库导致的市场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