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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14-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4-34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每股转增比例为1股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4元。扣税后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每股现金红利0.038元;扣税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每股现金红利0.036元;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0.04元

    ● 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10日

    ● 除权(除息)日:2014年7月11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4年7月14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7月11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于2014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公告内容,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2014年5月27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二、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3年度

    (二)发放范围:截止2014年7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分配方案:本次分配以2014年4月17日股本总数505,547,4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1股。

    (四)扣税说明:

    1、对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暂由本公司按5%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暂按每股人民币0.038元。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5%。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036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机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4元。

    三、相关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10日

    (二)除权(除息)日:2014年7月11日

    (三)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4年7月14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7月11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二)本次每股转增1股的,按照中登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将所分派股份直接记入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本次变动前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转增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55,547,42555,547,425111,094,850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268,740,000268,740,000537,480,000
    3、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31,260,00031,260,00062,52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355,547,425355,547,425711,094,85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50,000,000 150,000,000300,0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150,000,000 150,000,000300,000,000 
    股份总额  505,547,425505,547,4251,011,094,850 

    七、实施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为0.06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一)联系部门: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C6幢

    (二)联系电话:028-6205 0230;传真:028-6205 0290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