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4-017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14年7月7日,有关媒体刊载了《上海嘉定烂尾楼背后公司:新华传媒被套6亿》一文。其中提到“上市公司新华传媒(600825.SH)也是悦合置业的一大出资方,涉及资金近6亿元。在记者查阅了新华传媒2013年年报后,发现该消息确实属实。”
二、澄清声明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知悉上述媒体报道内容后十分重视,本着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立即查阅了有关资料,检查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经核实,上述报道所涉及的内容不符合相关事实。为此,本公司特作出澄清说明如下:
1、事实情况
公司通过金融机构为上海悦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合置业”)提供的委托贷款余额为5,743.09万元,并在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之委托贷款情况和财务报表附注中分别作了详细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方名称 | 委托贷款金额 | 贷款期限 | 贷款利率 | 借款用途 | 抵押物或担保人 | 是否逾期 | 是否关联交易 | 是否展期 | 是否涉诉 | 资金来源并说明是否为募集资金 | 关联关系 | 预期收益 | 投资盈亏 |
上海悦合置业有限公司 | 5,743.09 | 2年 | 0.18 | 房地产开发 | 在建工程抵押及借款方股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否 | 否 | 是 | 否 | 否 | 1,109.84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贷款单位 | 金额 | 合同起始日期 | 合同结束日期 | 贷款条件 |
上海悦合置业有限公司 | 57,430,930.00 | 2011年8月15日 | 2014年8月14日(注) | 抵押 |
注:截至2013年末,公司与借款人上海悦合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延期确认协议》,将贷款期限延长至2014年8月14日。
2、其它相关说明
上述委托贷款的到期日为2014年8月14日。截至目前,2013年底之前公司应收悦合置业的利息款项均已收到。2014年上半年的利息尚未收到。
此前,悦合置业就上述委托贷款已为公司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担保手续,并且上述委托贷款业已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手续。为维护公司权益并避免发生损失,目前公司正在办理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手续;同时,公司正与悦合置业(含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股东)及其他相关债权人进一步细化该笔贷款清偿的具体办法。若本年度该笔委托贷款未能得到清偿且发现重大资产减值迹象时,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对该笔委托贷款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报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网站和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7月8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