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鲁丰环保 公告编号:2014-030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7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6日-2014年7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6日下午15:00至7月7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于荣强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8人,代表股份 342,888,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13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339,02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596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3,861,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6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342,876,5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3,636,5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70%;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孙冲、徐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