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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零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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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零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2014-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29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零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24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17日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2014年6月16日,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择期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因公司控股股东清华控股需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先征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无法确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为此,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长或总裁根据事情进展,另行确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及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清华控股已于2014年7月7日获得财政部出具的《财政部关于批复同意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函》(财教函【2014】77号),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为此,公司拟于2014年7月24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相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相关事项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可以到会参加会议现场投票表决,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3、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7月24日9:30

    4、网络投票时间为:自2014年7月23日下午15:00起至2014年7月24日下午15:00止

    5、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17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17日。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可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网络投票时间为:自2014年7月23日下午15:00起至2014年7月24日下午15:00止

    2、未办理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具体流程请参加附件1《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以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附件2《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4、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公司网站查询(http://www.chinaclear.cn)。

    5、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被委托人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出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14年7月18日至7月23日工作日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9层

    联系电话:(010)82399888

    传真:(010) 82399765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人:张园园、张燕青

    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9日

    附件1: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自注册

    注1: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首页右上角“注册” 。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

    (二)现场身份验证

    注: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2: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的‘投资者登录’,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验证码,验证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咨询电话:4008 058 058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具体委托事宜如下:

    1、代理人 (此处填“有”或“无”)表决权;

    2、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对股东大会中的议案 (议案序号)投同意票;

    对股东大会中的议案 (议案序号)投反对票;

    对股东大会中的议案 (议案序号)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0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进行除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7.28元/股调整为7.18元/股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755,494,504股调整为766,016,713股

    ●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或“公司”)于2014年5月8日召开了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97,882,238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219,788,223.80元。

    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披露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3年7月4日实施完毕。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于2014年6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7.28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为755,494,504股,拟募集资金额总额不超过550,000万元。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因此,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和发行数量将进行除息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由原来的7.28元/股调整为7.18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由755,494,504股调整为766,016,713股,募集资金总额仍为不超过550,000万元。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发行的其它事项均无变化。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等相关文件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6月17日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9日

    序号议案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发行数量
    2.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6限售期
    2.7上市地点
    2.8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2.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工银瑞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博时基金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紫光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9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