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编号:2014-062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参股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参股的形式与佳和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和农牧”)、自然人刘贤芝先生合资设立“津市佳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其中佳和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6,500万元,占新公司65%股权,本公司以货币出资1,750万元,占新公司17.50%的股权,自然人刘贤芝先生以货币出资1,750万元,占新公司17.50%的股权。
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参股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14年7月7日,公司与佳和农牧、自然人刘贤芝先生已签订《合资协议》,现将合资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投资金额
新公司认缴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佳和农牧认缴额为人民币6,500万元,公司认缴额为人民币1,750万元,自然人刘贤芝先生认缴额为人民币1,750万元,均以现金出资。
2、支付方式
各方同意并确认同比例分二期缴纳认缴出资,首期出资额占各方认缴出资额的50%。任何一方没有按约定及时认缴出资或者没有足额出资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实际受到的损失。违约金按违约方未履行部分的10%计算,赔偿损失无法计算的,以守约方的实际投资总额计算。
3、公司运作
新公司设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新公司设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佳和农牧推荐2名,本公司及自然人股东刘贤芝先生共同推荐1名。新公司设执行监事1名,由本公司委派。
新公司设立后,通过在津市购入或租入固定资产,建设大型生猪养殖基地及生态配套项目。由佳和农牧委派团队负责新公司的具体运作并保证公司每年固定的收益率以回报股东。同等条件下,新公司与本公司开展饲料合作业务并提供人才、技术服务。
4、违约条款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10%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协议。并由违约方赔偿其他守约方的损失。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5、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自各方签章后成立生效。各方之间关于此事项约定的其他协议或涉及此事项的相关条款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三、备查文件
《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编号:2014-063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成农远大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成农投资”)的通知,成农投资分别于2014年7月4日、2014年7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共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新疆成农远大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大宗交易 | 2014年7月4日 | 17.01元 | 100 | 0.71% |
大宗交易 | 2014年7月7日 | 17.01元 | 130 | 0.92% | |
合 计 | - | - | 230 | 1.63% |
成农投资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已于2014年2月18日起解除限售,截至本公告发布时,成农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6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新疆成农远大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合计持有股份 | 10074.3615 | 71.45% | 9844.3615 | 69.8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074.3615 | 71.45% | 9844.3615 | 69.8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公司控股股东成农投资没有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成农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844.36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8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5、公司控股股东成农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
成农投资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已于2014年2月18日起解除限售。成农投资严格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6、公司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已经进行预先披露,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6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新疆成农远大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减持公司股份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