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4-022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7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8日在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26号荣宝大厦1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李宇航先生因出差在外,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义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14年7月,草案)。
该《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4年7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在此之前,本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将继续适用,直至本《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4年7月)》生效为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及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7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董事陈义和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8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经表决,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参阅同日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追加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同日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发起设立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为融资主体,注册总额5亿元,首期发行3亿元,不超过1年期,融资资金专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融资租赁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情请参阅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融资租赁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董事伍守华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8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经表决,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拟聘任伍守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于2014年7月24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8日
附件一:伍守华先生简历
伍守华先生:男,1965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1985年-1997年历任衡南县环保局监理副站长、站长;1997年-2005年任湖南金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湖南巫水流域水利水电公司董事长;2005年-2007年任衡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2008年任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8年-2010年任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天然气事业部总经理、华南区域管理中心总经理、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0年-2011年任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华南区域管理中心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华南区域管理中心总经理。2012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伍守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4-023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金鸿”)及全资孙公司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张公司”)以自有的部分长输管线及部分使用管材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信达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交易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融资租赁的议案》。为了贯彻落实2014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减少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拉动销售收入的增长,确保公司长期持续发展,公司以自有的部分长输管线向恒嘉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1.5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 3 年。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12.28
注册资本:3505248838.00元
法定代表人: 朱金叶
公司注册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吸收股东规定期限以上的定期存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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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应张线长输管线(河北省阳原县境内阳原清管站至山西境内大同县3#、4#阀室间的小王村)
(二)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
(四)所在地:河北省张家口市
(五)资产价值:租赁物账面净值215,574,562.50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算,共计 3 年(36 个月);
(二)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
(三)租赁标的物:公司部分长输管线及管材,账面净值215,574,562.50元; (四)租赁利率:基准利率上浮20%;
(五)租赁保证金:保证金 1500万元:
(六)担保方式:无
(七)租金及支付方式:自起租之日起,按等额本息的方式计算租金,按季度后付;
(八)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金融租赁公司;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确认承租人已经履行完毕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后,设备的所有权自动转移至承租人且不带有出租人任何保证;
(九)名义价款:租赁期满后,支付1元名义价款购买租赁物。
五、履约能力分析
每期租金支付方式为等额本息法计算按季度支付,经测算,每季度支付租金不超过1404.93万元, 公司的经营正常,有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
该融资租赁业务,会对增加企业负债,对企业资产负债率产生一定影响。融资租赁的利息会在未来三年内增加企业的财务费用。本公司针对该融资租赁业务将确认1.686亿元的长期应付款,该金额与本金1.5亿元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将在未来三年内分期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相关固定资产并不终止确认,仍然按照原会计政策核算。
七、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4-024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4年3月27日,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与张家口国储能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储物流”)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20,580万元。鉴于国储物流用气量增多,导致与控股孙公司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中油金鸿”)、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张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增加。年初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已经不能满足需求,故追加关联交易金额,期限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追加关联交易金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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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张家口国储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张家口市高新区清水河南路65号
法定代表人:范文政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
实收资本:贰仟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130711575523558
主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天然气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销售。
唯一股东: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的总资产为50,992,949.42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的净资产为15,478,413.91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为32,471,160.40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3年1月29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新能国际参股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国储能源”),参股后新能国际持有国储能源43,12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5%,2013年2月1日,国储能源就上述股份变更事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张家口国储能源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14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4,159.09万元,本次追加31,950万元。
三、定价依据
上述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本协议的安排,扩张了自身的业务,拓展了公司的盈利空间,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该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保证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对本公司有一定的利润贡献,预计此项交易在一定时期内将继续存在。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上述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接受地方政府宏观调控,由物价主管部门根据完全成本定价机制制定,付款条件安排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以上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同日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具体合同已经签署并执行,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追认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天然气销售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4-025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4年7月24日(星期四)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24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23日(星期三) — 2014年7月24日下午(星期四)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7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3日下午15:00时 — 2014年7月24日下午15:00时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 截止2014年7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26号荣宝大厦1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追加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参阅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时间:2014年7月22日-2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6、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669”。
2.投票简称:“金鸿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7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金鸿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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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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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7)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时,结束时间为2014年7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 “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26号荣宝大厦
邮政编码:100120
联系电话:010-82809145-188
联系传真:010-82809491
联系人:焦玉文
2.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8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公章)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追加金额(万元) | 201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国储物流 | 31,950 | 52,530 |
合计 | 31,950 | 52,530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 | 100 |
议案一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 |
议案二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0 |
议案三 | 《关于追加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3.00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