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4-018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1、与张家港保税港区港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014年7月7日,张家港保税港区港务有限公司(简称“张家港保税港务”,为买方)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签署关于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项目《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3298万元人民币。
2、与湛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014年7月8日,湛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简称“湛港国际”,为买方)与公司签署关于岸边集装箱装卸桥(65T)采购的《合同书》。合同金额为9658万元人民币。
3、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分公司签订合同
2014年7月8日,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分公司(简称“广州港黄埔”,为买方)与公司签署关于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的《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2698万元。
综上,上述三份合同总金额合计为15654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张家港保税港务基本情况
张家港保税港务由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36298.37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徐品云,成立于2001年9月19日。张家港保税港务是集装箱、散杂货一体的综合性码头,主要开展集装箱的港口装卸、储存、拆装箱业务以及以PTA、木材、油脂等货种为主的港口装卸、仓储服务。
张家港保税港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又一期与该公司已发生的类似业务交易金额为648万元人民币。
2、湛港国际基本情况
湛港国际位于湛江港宝满港区,是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爱添,公司于2013年9月18日注册成立,2014年3月1日正式投入营运。主要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拼拆箱;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集装箱清洗及维修,港口信息咨询服务。
湛港国际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年又一期公司未与该公司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3、广州港黄埔基本情况
广州港黄埔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十家分公司之一,为综合性码头,可装卸集装箱、钢铁、糖、粮食、木材及其制品、其他件杂货等内外贸货物。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国投交通公司和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于2010年12月2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50亿元。
广州港黄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又一期与该公司已发生的类似业务交易金额为1198万元人民币。
三、合同主要内容
1、与张家港保税港务签订合同
(1)合同标的:岸边集装箱起重机1台;
(2)合同价格:3298万元人民币;
(3)合同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9.5个月内;
(4)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付款方式:货款共分五期支付,第一期支付10%;第二期支付10%;第三期支付10%;第四期支付60%;第五期支付10%。
2、与湛港国际签订合同
(1)合同标的:岸边集装箱装卸桥2台;
(2)合同价格:9658万元人民币;
(3)合同交货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8个月内。
(4)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卖方按期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5)付款方式:货款共分五期支付,第一期支付20%;第二期支付15%;第三期支付20%;第四期支付20%;第五期支付25%。
3、与广州港黄埔签订合同
(1)合同标的: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4台;
(2)合同价格:2698万元人民币;
(3)合同交货期:发出中标通知书6.5个月内。
(4)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付款方式:货款共分四期支付,第一期支付25%;第二期支付25%;第三期支付45%;第四期支付5%。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上述合同总金额15654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营业收入的34.71%。上述合同交货时间预计在2015年度,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目前市场变化因素较多,采购成本一定时期内会出现一些波动,从而影响产品利润,存在一些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张家港保税港务签署的《采购合同》;
2、公司与湛港国际签署的《合同书》;
3、公司与广州港黄埔签署的《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