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进行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进行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钱云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99,1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1%)将其所持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及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1年4月21日钱云宝先生将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26,5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01%,当时公司总股本为440,640,000股)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为江苏恒神纤维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其中19,000,000股已于2014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解除质押手续,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4-032)。
现剩余的7,500,000股已解除质押,并于2014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7,500,00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钱云宝先生由于个人资金需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钱云宝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6,500,000股与光大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光大证券已于2014年7月3日和2014年7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办理了申报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目前,钱云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99,1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1%),全部为高管锁定股,本次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数为2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1%。
截止本公告日,钱云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位99,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1%。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