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66版)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公司分别与认购人华居天下、众志联高、林蔚、王伟、王正宇、邢柏静、袁鸿昌、王海晨、滕柏松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4—045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定于2014年7月2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2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27日—2014年7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7日下午15∶00至2014年7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23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业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23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
(4)发行数量
(5)认购方式
(6)定价基准日
(7)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8)限售期
(9)股票上市地点
(10)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2)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
4、审议《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与北京搜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搜房网-世联行股权投资与合作协议>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第1-12项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7月11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4年7月27日17: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4年7月24日、7月2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5楼
电话:0755-22162708 0755-22162144
传真:0755-22162231
联系人:栾婧、林青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285 | 世联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285;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以此类推,每一个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需特别说明的是,议案2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2,以此类推。
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具体如下表:
议案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总议案 | 100.00元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元 |
2.1 | 子议案(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元 |
2.2 | 子议案(2)发行方式 | 2.02元 |
2.3 | 子议案(3)发行对象 | 2.03元 |
2.4 | 子议案(4)发行数量 | 2.04元 |
2.5 | 子议案(5)认购方式 | 2.05元 |
2.6 | 子议案(6)定价基准日 | 2.06元 |
2.7 | 子议案(7)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 2.07元 |
2.8 | 子议案(8)限售期 | 2.08元 |
2.9 | 子议案(9)股票上市地点 | 2.09元 |
2.10 | 子议案(10)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2.10元 |
2.11 | 子议案(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11元 |
2.12 | 子议案(12)决议的有效期 | 2.12元 |
3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 | 3.00元 |
4 |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 4.00元 |
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5.00元 |
6 | 《关于与北京搜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搜房网-世联行股权投资与合作协议>的议案》 | 6.00元 |
7 | 《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7.00元 |
8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8.00元 |
9 | 《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 9.00元 |
10 |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10.00元 |
11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元 |
1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00元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2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样本
七、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2 |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2.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2.2 | 发行方式 | |||
2.3 | 发行对象 | |||
2.4 | 发行数量 | |||
2.5 | 认购方式 | |||
2.6 | 定价基准日 | |||
2.7 | 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 |||
2.8 | 限售期 | |||
2.9 | 股票上市地点 |
2.10 |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
2.11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2.12 | 决议的有效期 | |||
3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 | |||
4 |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 |||
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
6 | 《关于与北京搜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搜房网-世联行股权投资与合作协议>的议案》 | |||
7 | 《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9 | 《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 |||
10 |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11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说明:
3、对议案的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
4、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5、 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参会回执
截至2014年7月2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股东签名(盖章)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4-046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有关非公开发行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7月4日开市起停牌。
2014年7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14年7月11日刊登了相关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7月11日开市时复牌。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4-047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4年7月10日,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138,866,970股,发行价格为8.23元/股,2014年7月10日,公司分别与北京搜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居天下”)、众志联高、林蔚、王伟、王正宇、邢柏静、袁鸿昌、王海晨和滕柏松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认购数量如下:
认购人 | 认购数量(股) | 认购比例 |
华居天下 | 90,264,297 | 65.00% |
众志联高 | 41,321,993 | 29.76% |
林蔚 | 1,092,102 | 0.79% |
王伟 | 1,092,102 | 0.79% |
王正宇 | 1,092,102 | 0.79% |
邢柏静 | 1,092,102 | 0.79% |
袁鸿昌 | 1,092,102 | 0.79% |
王海晨 | 910,085 | 0.66% |
滕柏松 | 910,085 | 0.66% |
发行总量 | 138,866,970 | 100.00% |
华居天下已承诺其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和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陈劲松、佟捷夫妇两人通过世联中国共同控制世联行48.01%的股权。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陈劲松、佟捷夫妇间接控制的股份总数共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比例为40.63%,发行后陈劲松、佟捷夫妇仍处于实际控制人地位。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世联中国
公司名称: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
住 所:香港湾仔港湾道6-8 号瑞安中心33 字楼3312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劲松
注册资本:HKD10,000
营业执照注册号:0364009
经营范围:无经营业务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世联行366,726,962股股份,占世联行总股本的48.01%。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世联行366,726,962股股份,占世联行总股本的40.63%。
(2)北京华居天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名称:北京华居天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1471A房间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1471A房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代建功
注册资本:35万美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450211679
经营范围:研发计算机硬件及产品;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产品。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世联行的股份。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世联行90,264,297股股份,占世联行总股本的10.00%,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编制了《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待股东大会审议、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其他有权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如需)后发行。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