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1 股票简称:时代万恒 编号:临2014-018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大连天歌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每股4.09元出售本公司持有的大连天歌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歌传媒)173.6万股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持有天歌传媒173.6万股,占其总股本的2%。本次公司拟以4.09元/股,向大连广播电视台出售所持有的天歌传媒173.6万股股份,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710.02万元。交易双方于2014年7月3日在大连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二)2014年6月30日,公司2014年第六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大连广播电视台签署大连天歌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大连广播电视台出售公司持有的天歌传媒2%股权,共计173.6万股。
二、 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1、大连广播电视台。
2、大连广播电视台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任何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天歌传媒2%股权。
(二)天歌传媒的基本情况:
1、天歌传媒成立于2001年12月,注册资本:8,680万元;经营范围:电视剧发行制作;影视节目制作发行;经营广告业务;展览策划;经济信息咨询。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东北路99号。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天歌传媒总资产42,092.54万元,净资产25,429.37万元,资产负债率40%。主营业务收入6,430.16万元,利润总额-2,977.12万元。
(三)交易标的定价依据
经与大连广播电视台好友协商,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4.09元。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方
转让方:本公司(甲方);
受让方:大连广播电视台(乙方)。
(二)股份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将其所持天歌传媒173.6万股股份,占总股份的2%,以每股4.09元的价格,共计人民币7,100,240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3、股权交割:双方同意,在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完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全部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办理工作。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总体经营思路,整合公司经营领域,集中力量做好公司主业,同时也因为近年天歌传媒的经营业绩大幅下降,且无利润分配,公司没有取得相应的投资回报。因此公司决定出售天歌传媒的股权,该项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