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4-041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4年7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实施,注册有效期为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临2014-042《宏图高科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的4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到期的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继续提供担保,期限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到期的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继续提供担保,期限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的11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到期的人民币11000万元综合授信继续提供担保,期限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18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到期的人民币18000万元综合授信继续提供担保,期限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下属公司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到期的人民币2500万元综合授信和新增的人民币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实际担保责任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14年7月29日在公司总部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4-042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 年 7月11日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以拓宽融资渠道。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2、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期限为不超过 270天,可分期发行。
3、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
4、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由发行人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7、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后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年。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注册有效期为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4-043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下属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三胞”),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宏三”)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宏图三胞担保38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54150万元;本次为南京宏三担保3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25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7月11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的4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的11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18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公司为宏图三胞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到期的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继续提供担保,期限壹年。
2、本公司为宏图三胞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到期的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继续提供担保,期限壹年。
3、本公司为宏图三胞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到期的人民币11000万元综合授信继续提供担保,期限壹年。
4、本公司为宏图三胞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到期的人民币18000万元综合授信继续提供担保,期限壹年。
5、本公司为南京宏三在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到期的人民币2500万元综合授信和新增的人民币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实际担保责任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壹年。
上述担保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简介
1、宏图三胞,注册地点为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106号,注册资本154232.1688万元,法定代表人袁亚非。经营范围:高新技术研制与开发;计算机、打印机及网络设备、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激光音、视类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文教用品、文化办公机械、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投资咨询,电子网络工程设计、设备安装,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脑回收、维修;代理发展电信业务;家电回收;一类及二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安防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凭许可证经营的除外)。
本公司持有宏图三胞100%的股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宏图三胞经审计的总资产803862.78万元,净资产246967.21万元,资产负债率69.27%;2013年1-12月实现营业务收入1171078.99万元,净利润 12034.91万元。
截至2014年3月31日,宏图三胞未经审计的总资产813195.01万元,净资产251367.83万元,资产负债率69.09%;2014 年1-3 月实现营业务收入321349.15万元,净利润4085.09万元。
2、南京宏三,注册地点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文路2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袁亚非。经营范围:高新技术研制与开发;计算机、打印机及网络设备、传输设备、激光音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文化办公机械、仪器仪表、文教用品销售。电子计算机、电子网络工程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持有南京宏三100%股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南京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11521.53万元,净资产7143.24元,资产负债率38%;201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8972.44万元,净利润125.53万元。
截至2014年3月31日,南京宏三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9907.78万元,净资产7491.99万元,资产负债率62.37%;2014 年1-3 月实现营业收入13882.99万元,净利润348.7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所列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待实际贷款发生时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下属公司,对其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235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3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4-04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29 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29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24日(星期四)
(五)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232号会议室
(六)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注:同一事项的表决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事项的表决出现多次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具体参见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议案名称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否 |
议案全文请参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7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会前登记:股东可在会议登记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2、现场登记:股东及授权代表可在现场会议当日召开前进行登记。
注:股东参会资格以现场登记为主,其他登记方式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与地点
登记时间:2014年7月25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4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所需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其本人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经个人股东及代理人双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股东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法人股东和代理人双方签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代理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进行登记。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出席会议的,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供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为确保该部分股东能有效出席股东大会,建议其采用会前登记方式。
(四)登记步骤及参会要求
1、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将上述登记材料复印件传真至公司,并在传真上注明联系人与联系电话;以现场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应将上述登记材料交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员。
2、会议当日,股东及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材料以备律师进行股东资格验证。
五、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5)83274780
传 真:(025)83274799
联 系 人:陈莹莹、陈文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委托人明确授权范围和对提案表决意向作出指示:
(一)委托人对审议事项作出指示并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中划“√”: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二)对未作指示的审议事项,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三)对可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若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若法人股东填写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122 | 宏图投票 | 1 | A 股股东 |
2.表决议案
议案 序号 | 审议事项 | 对应申报价格 |
1 | 《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1.00元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 股 |
反对 | 2 股 |
弃权 | 3 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宏图高科”A 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公司第一个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流程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738122 | 买入 | 1.00 元 | 1 股 | 同意 |
2、股权登记日持有“宏图高科”A 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公司第一个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流程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738122 | 买入 | 1.00 元 | 2 股 | 反对 |
3、股权登记日持有“宏图高科”A 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公司第一个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流程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738122 | 买入 | 1.00 元 | 3 股 | 弃权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事项的表决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事项出现多次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