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编号:临时2014-026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及其他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14年7月11日以通信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董事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组建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间接控股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根据《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联通运营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按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认缴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30.1亿股股份,占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0.1%。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为上述交易事项之目的,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批准公司起草的《 关于设立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网站以及指定报刊上刊登的《关于设立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编号:临时2014-027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14年7月11日,本公司通过本公司间接控股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与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之附属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共同发起设立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按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认缴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30.1亿股股份,占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0.1%。
二、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详情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亿元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主营铁塔的建设、维护和运营,兼营基站机房、电源、空调等配套设施和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维护和运营以及基站设备的代维。
紧接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认缴股份数额 | 持股比例 |
1 |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之附属公司) | 40.0亿股 | 40% |
2 | 联通运营公司 | 30.1亿股 | 30.1% |
3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29.9亿股 | 29.9% |
总计 | 100.0亿股 | 100% |
三、设立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因与益处
本公司认为,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将有利于减少国内电信行业内铁塔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提高行业投资效率,进一步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缓解企业选址难的问题,增强企业集约型发展的内生动力,从机制上进一步促进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将同时有利于降低本公司总体投资规模,有效盘活资产,节省资本开支,优化现金使用,聚焦核心业务运营,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加快转型升级。
四、未来计划
目前发起人协议各方正处在考虑将一定数量的电信资产注入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初步阶段。任何该等资产注入的具体执行将须遵守有关适用的法律及监管要求。本公司会在合适的情况下作出进一步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