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4-042
物产中大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8日(周二)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7月11日(周五)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关于《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文件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了明确具体的安排,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本次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4年7月29 日(周二)下午14:00;地点:杭州中大广场A座本公司五楼会议室;股权登记日:7月23日(周三);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1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4-043
物产中大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8日(周二)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7月11日(周五)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运作,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规范、高效行使监督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作相应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7月11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4-044
物产中大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将 《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 (五)在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下(亏损情况除外)。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
|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 (三)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 (五)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如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本公司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
| (三)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且没有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如果公司年度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调整或者变更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作出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 (七)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八)如果公司年度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
二、有关监事会的相关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第一百九十六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第一百九十六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可以设监事会副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三、有关股份发行相关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第二十条 中: 2007年8月23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2007]903号《关于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将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8496.6467万股划转给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 | 第二十条 中: 2007年8月23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2007]903号《关于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将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8496.6467万股划转给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二十一条 中: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 | 第二十一条 中: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1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4-045
物产中大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29日(周二)下午14: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中大广场A座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会议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23日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根据公司于7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29日(周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29日9:30—11:30 和13:00—15:00。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中大广场A座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7月23日(周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 :2014年7月24日- 25日9:00—17:00。
4.登记地点:杭州市中大广场A座2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方式
(1)公司联系人:颜亮、胡立松、何枫
(2)联系电话:0571-85777029
(3)传 真:0571-85778008
(4)邮 箱:stock@zhongda.com
(5)邮 编:310003
6.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3 | 《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方签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数: 委托方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4年 月 日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
投票日期:2014年7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总议案数:3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 738704 | 中大投票 | 3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 总议案 | 99.00元 |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元 |
| 2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0元 |
| 3 | 《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0元 |
(三)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4年7月23日A 股收市后,公司某股东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704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如公司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704 | 买入 | 1.00元 | 1股 |
3、如公司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704 | 买入 | 1.00元 | 2股 |
4、如公司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704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虑到所需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议案表达相同意见的,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议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二)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的,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四)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3:股东登记表
股 东 登 记 表
兹登记参加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4—046
物产中大关于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日工作指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定于2014年7月29日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活动时间:2014年7月29日9:30-11:30
2、活动地点:杭州中大广场A座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
届时将针对经营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更好的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在2014年7月 25日17:00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预约,联系人:颜亮、胡立松、何枫;联系电话:0571-85777029;联系传真:0571-85778008;联系邮箱:stock@zhongda.com 。
注:为了提高本次活动的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活动日之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