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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4-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14-039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使用最高额度为7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不超过7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公司将重新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汇率、利率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签订《广发银行“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B款)理财计划对公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广发银行“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B款)理财计划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5、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5.5%

      6、产品期限:173天

      7、起息日:2014年7月11日

      8、到期日:2014年12月31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结算支付

      10、投资方向和范围

      本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将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现金、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质押式正逆回购、债券买断式正逆回购、票据质押式回购等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交易所债券、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和债权及权益类资产等投资工具。

      11、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13、公司本次出资10,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4.04%。截止目前,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购买的理财产品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49.06%。

      三、主要风险提示

      1、信用风险:由于本产品资产组合包括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交易所债券、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货币市场工具(现金、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质押式正逆回购、债券买断式正逆回购、票据质押式回购等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债权及权益类资产等金融市场工具,投资者可能面临发行人不能兑付的风险,短期回购融出资金的资金融入方未能及时足额支付本息而导致投资者收益为零的情况。

      2、赎回风险:广发银行保证在到期日及收益支付日向投资者支付全额本金及理财收益(如有),如果投资者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违约赎回其购买的理财计划,则本金保证条款对该投资者不再适用。此种情况下,投资者除了可能丧失理财计划书约定的理财收益外,投资本金也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在最坏的情况下,本金和收益均可能为零。投资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谨慎投资。

      3、其它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交易平台系统性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本投资计划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本投资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4、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同意,广发银行在产品到期日的十个交易日内通过银行官方网站或营业网点进行信息披露,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再投资的机会和资金损失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广发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广发银行,否则,广发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延期风险:如因该理财计划项下各种不确定因素(如资产变现等原因)造成理财计划到期不能按时支付客户资金,广发银行将尽责任寻找合理方式,尽快支付客户的理财资金。但由此产生的本金延期兑付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管理风险:由于广发银行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投资的判断,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投资收益,导致本计划项下的理财收益处于较低水平。

      7、利率风险:如果在理财计划的每一个收益计算周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8、本理财计划属于低风险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同时,投资者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面临收益为零的情况。

      9、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本理财产品募集期结束,如本理财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广发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则广发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四、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3年7月25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北京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26,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2月29日到期。

      2013年7月26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华夏银行机构客户定制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自有资金14,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2月27日到期。

      2013年12月27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3月25日到期。

      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使用自有资金16,5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3月25日到期。

      2014年1月6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使用自有资金20,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3月25日到期。

      2014年4月30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理财产品。

      2014年6月27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北京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理财产品。

      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分别详见刊登在2013年7月27日、12月30日、2014年1月2日、1月7日、5月6日及7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签署的《广发银行“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B款)理财计划对公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