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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2014-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37证券简称:秦川发展 公告编号:2014-36

    债券代码:112151债券简称:13秦川债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债券兑付兑息登记日:2014年7月23日

    ●债券提前兑付日:2014年7月24日

    ●债券摘牌日:2014年7月17日

    鉴于在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发出《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吸收合并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债权人公告》后债券持有人申报债权的情况,为了维护“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3秦川债’或‘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本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顺利进行,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债券持有人的要求,召集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已于2014年6月30日审议了《关于提前兑付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的议案》。本次会议最终以所持公司债券未清偿总张数共4,434,640张(占本债券总张数的98.55%)的同意票数通过《关于提前兑付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13秦川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并且计划于2014年7月24日提前完成兑付兑息暨摘牌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券情况概述

    (一)债券名称: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13秦川债

    (三)债券代码:112151

    (四)债券发行数量:450万张

    (五)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

    (六)债券利率:5.65%

    (七)债券上市日:2013年3月21日

    (八)债券期限:5(3+2)期

    (九)债券起息日:2013年1月28日

    (十)债券提前兑付日:2014年7月24日

    (十一)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债券兑付方案及本次付息方案

    (一)债券兑付方案

    本次兑付的本金为“13秦川债”发行总额45,000万元,即每张兑付本金金额100元。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13秦川债”的票面利率为5.65%,每手“13秦川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7.399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21.9192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24.6591元。具体算法如下:

    应计利息金额=债券面值(即100元)×计息天数(即177天)×票面利率(5.65%)/365 天

    三、债券兑付情况安排

    (一)兑付债权登记日:2014年7月23日

    (二)兑付兑息日:2014年7月24日

    (三)兑付兑息对象:截止2014年7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3秦川债”债券持有人。

    (四)兑付兑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13秦川债”兑付兑息。

    在本次兑付兑息款到账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13秦川债”本金及本期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13秦川债”本金及本期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四、关于本次兑付兑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于2014年8月15日前(含当日)填写附件列示的表格传真至联系地址,并请将原件盖章后寄送至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五、摘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13秦川债”将于提前兑付日前5个交易日即2014年7月17日摘牌。

    六、咨询机构

    发行人: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宝鸡市姜谭路22号

    办公地址:宝鸡市姜谭路22号

    法定代表人:龙兴元

    董事会秘书:谭明

    联系人:谭明、夏杰莉

    电话:0917-3670748、3670654

    传真:0917-3390957、3390960

    邮政编码:721009

    七、相关机构

    (一)主承销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张宁、王雪

    电话:020-88836999-19683

    传真:020-88836634

    邮政编码:510623

    (二)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总经理: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八、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兑付时间安排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4日

    附件:

    债券持有人信息中文(如有)英文
    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  
    在中国境内名称(如有)  
    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国(地区)别  
     
    应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情况
    证券账户号码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债数(张)  
    应纳所得税金额(人民币:元)  
     
    联系人信息
    姓名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证券代码:000837 证券简称:秦川发展 公告编号:2014-37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应说明业绩预告涉及的具体会计期间:2014年1月1日-2014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200万元–1800万元亏损:364.23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亏损:约0.0344-0.0516 元亏损: 0.0104 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预计增长约45%,主要为代理进出口业务收入大幅增长所致。但由于盈利能力较强的主机类产品市场需求未明显恢复,关键零部件类产品尚未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致使上半年继续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14日

    证券代码:000837 证券简称:秦川发展 公告编号:2014-38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金选择权行使

    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14年6月24日与2014年7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分别刊登了《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和《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公告》,并于2014年7月4日与7月11日连续刊登了六次《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金选择权实施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期间为2014年7月7日-2014年7月11日之间的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现将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及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在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内,没有投资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特此公告。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