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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4-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 2014-029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计皓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刊登于2014年7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8月4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2014年7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12 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 2014-030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丰纸业”)的发展,公司拟增加对凯丰纸业的财务资助金额。2013年12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决定对凯丰纸业提供余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现将该余额调整为不超过7,500万元。资金占用费为同期公司借款利率上浮5%。上述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凯丰纸业的短期资金周转,在上述额度内财务资助金额可循环使用,每笔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一年。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有效期自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对凯丰纸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时止。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财务资助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计皓

    成立日期:2003年8月28日

    注册地址:龙游县龙北经济开发区纸制品加工园区

    经营范围:机制纸、加工纸制造、销售,机械加工、销售,造纸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持有凯丰纸业60%股权,自然人计皓持有凯丰纸业40%股权。计皓为公司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2014年6月30日,凯丰纸业总资产304,371,059.69元,净资产171,502,275.91元,2014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0,533,601.0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风险防范措施

    凯丰纸业另一自然人股东计皓为公司董事长、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义务

    凯丰纸业的另一股东为自然人,资金有限,因此本次财务资助由公司单方面提供,公司利益没有受到损害。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财务资助有利于凯丰纸业的主营业务的拓展,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凯丰纸业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好偿债能力。上述财务资助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丰纸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凯丰纸业主营业务的拓展,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

    公司本次对凯丰纸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和凯丰纸业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凯丰纸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公司本次对凯丰纸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和凯丰纸业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八、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9,462.21万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5%,不存在逾期未归还的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1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4年8月4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4日(星期一)下午2:30

    (二)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8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4年8月3日下午3:00至2014年8月4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29日(星期二)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29日(星期二)。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登载于2014年7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二)登记手续

    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14年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到公司董秘办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凭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凭法人股东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

    邮编:323300

    传真号码:0578-8123717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数量
    362012凯恩投票买入对应议案序号对应表决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证券代码362012;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3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3.00元代表对议案3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3.01元代表议案3中子议案①,3.02元代表议案3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议案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1.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凯恩股份”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股东大会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2012买入100元1股

    如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凯恩股份”A股股票的某投资者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2012买入1元2股
    362012买入100元1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开设“密码服务”专区。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须先在上述“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

    注册:登陆上述网址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按要求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请牢记“校验号码”。

    激活服务密码: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证券代码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

    (2)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8月3日下午3:00至2014年8月4日下午3:00。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2、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4、公司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网络投票系统对以上两种方式的投票予以合并计算。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对于总议案的表决意见,在投票结果的统计、查询和回报的处理上,分拆为对各项议案的投票,在查询投票结果回报时,显示为对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次一交易日在证券营业部查询其使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结果。

    六、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

    邮政编码:323300

    联系电话:0578-8128682

    传真:0578-8123717

    联系人:顾飞鹰、易国华

    2、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委托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2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忠瑞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凯丰纸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公司本次对凯丰纸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和凯丰纸业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