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4-068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4年07月15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07月21日在上海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的董事5人,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4人,分别是陆耀华、黄毅、刘凤委以及潘玉春)。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朱德宇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陈晓明、王中华签署<关于大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目标考核协议>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同意公司签署《关于大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目标考核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关于大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目标考核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纽仕兰(上海)乳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陆耀华、严东明、王章全、朱德宇、赵维茂回避表决。
根据表决结果,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800万元向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收购纽仕兰(上海)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仕兰”)0.64%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纽仕兰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关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纽仕兰(上海)乳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1)。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2014年08月07日14:30时在上海虹桥路2188弄59号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审议《关于与陈晓明、王中华签署<关于大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目标考核协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72)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4-069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4年07月15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07月21日在上海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现场出席的监事2人,监事金祥云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由王冰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陈晓明、王中华签署<关于大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目标考核协议>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同意公司签署《关于大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目标考核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关于大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目标考核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4-070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关于大康肉类食品有限
公司经营目标考核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06月16日,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业务整合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注册于湖南的各分、子公司进行业务(含资产)整合,并授权董事长办理与业务整合有关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对原有分公司及相关养殖基地的资产进行整合及处置),目前整合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为了生猪业务持续稳步发展,公司经充分考量后决定与陈晓明先生、王中华先生(以下合称“考核对象”或“乙方”)签署《关于大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目标考核协议》,同意对完成业务整合后的大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康食品”)进行经营目标考核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款的规定,考核对象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审议该事项时不存在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后方可实施,在审议该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上,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陈晓明,身份证号为4305241964****0030,系公司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陈黎明先生的关联自然人。
(二)王中华,身份证号为4330241979****8294,系前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大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号:43120000003908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中方县中方镇竹站村高速公路互通处
法定代表人:陈晓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08日
营业期限:2011年07月08日至2041年07月07日
经营范围:生猪屠宰;猪肉、牛肉、羊肉及副产品销售、肉品分割加工及销售;冷鲜肉配送;冻库出租;道路运输代理;货物配载信息服务;仓储理货;装卸搬运服务。(以上项目需专项审批的,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二)交易标的201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元
2013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225,069,035.70 |
净资产 | 18,630,808.86 |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2月31日 | |
营业收入 | 96,088,561.13 |
净利润 | -13,378,043.35 |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大康食品的管理
1、原则
(1)双方确保大康食品的主营内容为:饲料加工销售、猪养殖、生产加工、产品销售等整体业务。经营目标考核期(以下简称“考核期”)内猪业务将基本维持投资规模,提高效率,提升利润。
(2)大康食品在考核期内实行预算管理,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大康食品的年度和季度预算等,并按时完成财务决算工作。
(3)乙方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上月大康食品运营情况说明(包括大康食品上月的财务报表、大康食品区域政策市场及政策变动情况,大康食品重要经营事项、人员变动等对大康食品经营和规范有较大影响的事项);若发生或可能发生对大康食品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乙方必须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两日内书面通报甲方。
(4)乙方在大康食品每个考核运营年度(首个考核运营年度指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以后各考核运营年度指上一个考核运营年度结束次日起满一年)终了六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年度管理报告;每个考核运营年度终了一百天内向甲方提交各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考核运营年度审计报告。
(5)考核期间,双方均应勤勉尽职且不得滥用管理权力损害大康食品及其股东的利益。
2、分工
甲方:拥有大康食品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委派董事组成大康食品董事会,并委派监事;负责大康食品战略规划、行业研究分析、资源整合优化等方面工作。
乙方:接受甲方委派并管理大康食品日常经营业务,对大康食品董事会负责;负责大康食品经营方案和日常经营管理,并建立健全大康食品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制度。
3、管理权限
大康食品及其子公司签署500万元以上的销售、采购合同或其它与大康食品业务相关的合同需经大康食品董事会或其授权代表批准后方可实施。大康食品日常经营之外的重大事项由乙方报经大康食品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需经董事会任免的高管人员的任免;
(2)大康食品经营方向和组织架构事宜,包括设定与变更子公司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变更、子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清算、解散、注销、合资、合营、租赁、承包、联营、合伙等等;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变更,年报审计单位的确定。
(3)资产管理事宜,包括资本性支出、经营性租赁(含租入或租出资产)、长期投资或出售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包括买卖股票、基金、债券等证券或股权)、购买或者出售重要财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等)、委托理财;
(4)资金拆借、融资借款、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信用担保等);
(5)500万元以上大额合同的订立;
(6)关联交易以及审计机构的聘任等;
(7)施工、装修或安装工程的质量、制定与修订产品质量标准其他对大康食品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对于上述事项,凡是符合国家和大康食品政策、有利于大康食品事业发展又不会对大康食品带来危害的,甲方应支持乙方实施。
(二)大康食品组织架构和人员
在考核期间,大康食品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甲方推荐两名,乙方推荐一名;大康食品的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大康食品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甲方推荐。大康食品的财务总监由甲方指派,指派人员需乙方认可。大康食品的其他执行层高管人员和下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由乙方推荐,甲方批准。
在考核期间,乙方有权对大康食品人员进行调整。除需董事会决定的人员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外,其他人员的调整由乙方自行决定;乙方应保证大康食品组织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的稳定性。乙方不得安排大康食品的人员从事与大康食品业务无关的工作。
(三)大康食品经营目标考核指标及考核薪酬
1、考核指标
各方一致同意在对大康食品考核期间对大康食品的经营情况设定净利润考核指标,净利润实际完成情况以各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为准,相关税项各自负责。具体考核净利润指标如下:
(1)自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底:净利润1100万元。
(2)2015年度:净利润2800万元。
(3)2016年度:净利润3000万元。
(4)2017年度:净利润3200万元。
(5)2018年度:净利润3400万元。
2、考核方式及薪酬发放
(1)每个考核运营年度大康食品产生的净利润,由大康食品在审计报告出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迟于第二年4月底前)进行分配并以现金支付给甲方。在每一考核年度,大康食品的实际净利润与考核净利润的不足部分(以下简称“差额利润”),由乙方按照差额利润的70%向甲方补足;大康食品的实际净利润超过考核净利润的部分(以下简称“超额利润”),则超额利润的70%归乙方作为考核达标报酬。
(2)若考核运营年度大康食品发生亏损,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方承担当年考核净利润指标加上实际亏损金额之和30%的亏损,乙方向甲方弥补当年考核净利润指标加上实际亏损金额之和70%的亏损。
(3)管理风险抵押金:在考核期内,甲方有权将乙方超额利润作为乙方管理风险抵押金留在大康食品。
(四)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签署盖章后,经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违约责任
考核期间,乙方因为建立健全大康食品的管理体系和制度,管理不善、怠于管理以及不当操作等情形导致大康食品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受损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对上述主体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按约定需获得甲方批准的事项,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行事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所承担的义务,应承担因此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六)其它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实施经营目标考核,经营目标考核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约,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续约权。
2、甲方需为了大康食品的发展,为大康食品申请政府项目和补贴、融资提供必要支持。乙方同意甲方3.3亿公司债的利息和相关费用列入大康食品的财务费用,并试图尽早归还此公司债。天堂硅谷大康产业发展基金的3000万权益包括在考核范围内,其在省内省外所投资猪场的经营管理由乙方负责,并负责达成基金约定的利润目标。
3、在甲方完成对大康食品的重组及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即应完成对大康食品有关经营资料和业务的接管,由大康食品向乙方提交各种基本经营资质文件、各类印章(公司行政章除外)、所有资产清单、全部账册和汇集凭证、所有业务资料及人员清单等与大康食品存续及经营相关的全部资料,并由乙方与甲方及大康食品共同签署大康食品资产交接确认书(本资产交接确认书视为本协议不可拆分的一部分)。
4、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补充协议方式对本协议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未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5、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应提交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公司生猪业务持续稳步发展,公司同意对整合后的大康食品进行经营目标考核。本交易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生猪产业经营状况,有效增强公司盈利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产业发展战略。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陈晓明先生和王中华先生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并就该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八、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综上所述,国泰君安对大康牧业的上述关联交易发表如下保荐意见: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大康牧业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无关联关系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议案。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国泰君安对大康牧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五)《湖南大康牧业有限公司与陈晓明先生、王中华先生签署<关于大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目标考核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4-071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控股股东持有
的纽仕兰(上海)乳业有限公司
0.6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实现公司整体投资价值的最大化并提升子公司的决策效率,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康牧业”)决定以自有资金800万元收购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持有的纽仕兰(上海)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仕兰”)0.64%股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陆耀华、王章全、严东明、朱德宇、赵维茂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崇明县秀山路65号 |
法定代表人 | 姜照柏 |
注册资本 | 100,000,000元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国地税沪字31023063105040X |
企业性质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主营业务 | 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及其咨询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资产管理。 |
(二)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营业收入 | 534,382 |
净利润 | 282,020 |
净资产 | 663,879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鹏欣集团所持有的纽仕兰0.64%股权。该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 2014年5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827.21 | 125,429.59 |
净资产 | 321.30 | 125,428.84 |
项目 | 2013年1-12月 | 2014年1-5月 |
营业收入 | - | - |
净利润 | -396.83 | -52.57 |
截至2014年5月31日,纽仕兰乳制品销售业务尚处于培育期,未实现营业收入。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受让方: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转让的价款
鉴于纽仕兰注册资本为125,800万元,其中鹏欣集团持有800万元(占比为0.64%),经双方协商公司以自有资金向鹏欣集团支付人民币800万元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款项。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司整体投资价值的最大化并提升子公司的决策效率。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年初至本交易事项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290,022,452.74元(其中:以40,022,452.74元向鹏欣集团收购安欣牧业100%股权实施公司201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安徽涡阳100万只肉羊养殖项目;以1,250,000,000元增资鹏欣集团全资子公司纽仕兰并取得控股权,继而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进口婴儿奶粉和液态奶项目)。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并就该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八、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综上所述,国泰君安对大康牧业的上述关联交易发表如下保荐意见: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大康牧业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无关联关系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议案。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国泰君安对大康牧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五)《湖南大康牧业有限公司与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纽仕兰(上海)乳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4-072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4年08月07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08月07日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08月06日至2014年08月0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08月0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08月06日15:00至2014年08月0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虹桥路2188弄59号楼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07月30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关于与陈晓明、王中华签署<关于大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目标考核协议>的议案》,该议案的具体内容可参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14年07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08月06日8:30-11:30,13:30-16:30
(二)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虹桥路2188弄53号楼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5。
2、投票简称:大康投票。
3、投票时间: 2014年08月0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 13:00至15:00。
4、在投票当日,大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 价格 |
1 | 《关于与陈晓明、王中华签署<关于大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目标考核协议>的议案》 | 1.00元 |
备注: 1.00元代表议案1。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申报。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08月0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08月0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11:30前发出的,当日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谌婷
联系电话:0745-2828532、2828533
传 真:0745-8689262
电子邮箱:chenting@dakangmuye.com
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鸭嘴岩工业园3栋
邮编:418009
(二)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7月22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 股东代理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 持股数(股) | |||
序号 |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Ο) | |||
1 | 《关于与陈晓明、王中华签署<关于大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目标考核协议>的议案》 | ||||
1、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议案对应的空格内打“√×Ο”,分别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4-073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助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7月21日收到王中华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的书面报告,王中华先生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总经理助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中华先生的辞职申请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中华先生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子公司其它职务。王中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对王中华先生在任职总经理助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