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4-64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7月18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维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同意公司以开立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申请开立以境外银行为受益人,租赁公司为被担保人的融资性保函,该境外银行收到保函后,向租赁公司提供跨境贷款,租赁公司再以融资租赁形式将该笔贷款投放给公司,同时公司将与深圳市前海花样年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样年”)签订相关售后回租合同,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花样年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融资期限为2年。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二)《关于对江苏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增资入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孙集平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江苏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田环境”)增资人民币1,326.91万元,其中人民币382.67万元计入上田环境的注册资本,人民币944.2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入股完成后,上田环境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826.73万元,公司将持有上田环境10%股权。
因公司董事孙集平女士在上田环境担任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田环境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增资入股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江苏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增资入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2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4-65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拟以提供保证金方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申请开立以境外银行为受益人,租赁公司为被担保人的融资性保函,该境外银行收到保函后,向租赁公司提供跨境贷款,租赁公司再以融资租赁形式将该笔贷款投放给公司。
公司将与深圳市前海花样年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样年”) 签订相关售后回租合同,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花样年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融资期限为2年。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花样年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概述
公司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花样年开展融资租赁交易,签署相关生产设备的购买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相关协议,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融资期限为2年。在租赁期内,公司按期向花样年支付租金,继续保持对该部分生产设备的管理权和运营权。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人民币1.00元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花样年签署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交易对方:深圳市前海花样年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05月0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潘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与金融业务有关有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银行后台服务、银行与金融业软开发、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银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融资租赁理及维修、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创业投资管理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业务、创业投资管理顾问;实业项目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三、交易情况介绍
1、标的名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生产设备,主要为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办公设备等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4、所在地:深圳、惠州、青岛
5、设备原值:人民币21,056.09万元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办公设备等
2、融资金额:人民币2亿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期限:2年,自起租日起共计24个月
5、租赁担保:公司以开立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在招商银行开立融资性保函
6、租金支付方式: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7、起租日:租赁本金投放之日起计算
8、所有权:本次标的所有权在花样年支付标的价款后转移给花样年,本公司保持管理权和运营权;至售后回租相关合同约定的租赁期结束,花样年收到留购价款后,标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五、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公司每季度支付租赁利息约为人民币337.00万元,到期一次性偿还租赁本金。公司的经营现金流量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主要是为了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盘活现有资产,增加公司中期借款比例,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所以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72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4-6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江苏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增资入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入股暨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增资入股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切入土壤及环境修复业务领域,学习借鉴土壤修复方面的先进知识及技术,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对江苏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田环境”)增资人民币1,326.91万元,其中人民币382.67万元计入上田环境的注册资本,人民币944.2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入股完成后,上田环境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826.73万元,公司将持有上田环境10%股权。
2、关联关系
因公司董事孙集平女士在上田环境担任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田环境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增资入股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之前,已将该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并得到认可。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江苏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增资入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孙集平女士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标准,因此无需股东大会批准。当日,公司与关联方上田环境、上田环境股东唐晓声(非关联方)及常州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增资入股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444.06万元
成立时间:2010年6月9日
法定代表人:唐晓声
主营业务:场地环境评估、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环保技术的开发、转让、服务;环保设施的投资、运营管理;环境修复的设立、咨询、施工;水土保持及保护;地下水污染治理;环保工程施工;房屋拆除、设备拆除,房屋修复;土石方工程施工。
上田环境是一家专业从事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场地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方案设计和工程施工的高科技公司,具有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污染土壤修复、污染水体修复)甲级资质。公司拥有独立的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及国际一流水平的专业技术团队,针对不同性质的土壤、地下水开展各种技术和工艺试验,实现修复技术的更新升级,保持核心技术的领先,具有丰富的工程实操经验。
基本财务情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上田环境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585.0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146.56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569.67万元。
增资入股前上田环境股权由7名股东持有,唐晓声及常州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上田环境36.54%及46.50%股权,其余5名股东共持有上田环境16.96%股权。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增资的价格乃结合上田环境目前经营情况及未来几年的利润增长情况,经公司与上田环境原股东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资
各方一致同意,在满足约定的全部投资先决条件后,甲方(即公司,下同)对乙方(即上田环境,下同)进行增资人民币1,326.91万元(“增资价款”),其中人民币382.67万元计入上田环境的注册资本,人民币944.2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入股完成后,上田环境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826.73万元,公司将持有上田环境10%股权。
2、出资先决条件
甲方在下述先决条件均得到满足(或由甲方书面豁免)后,即承担缴清增资价款的义务:
(1)本协议已经相关当事方有效及适当的签署。
(2)在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止,没有发生对乙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产、业务或共管状态总体上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3)丙方(即唐晓声先生及常州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下同)确保并取得乙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甲方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书面股东会决议。
(4)乙方和丙方在所有重大方面履行和遵守本协议项下其应当履行或者遵守的所有义务和承诺,其所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信息和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并有效的。
(5)截至交割日止,不存在任何政府机关限制、制止、禁止、宣布无效或者以其它方式阻止或者寻求阻止本次增资完成的行为或程序 。
3、董事会
交割日后,甲方有权提名1名董事候选人,丙方应确保甲方提名的该名候选人当选为乙方的董事。
董事会议事规程(包括会议法定人数、董事会决议表决规程等)按照甲方及丙方联合签署的乙方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的约定执行。
4、违约偿付
协议签署后,发生严重根本性违约事件的,违约方应当赔偿本协议投资方增资价款总额的10%,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的,则违约方应继续补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增资入股上田环境符合国家政府相关规划、政策导向。“十二五”规划明确将污染场地、土壤和水体污染治理与修复提升到国家规划层面,随后陆续推出的其他政策标准,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与修复也逐渐在全国各地推进,从而在宏观层面上推进中国环境修复产业的发展。
(2)上田环境拥有一批精良的环境修复专家,技术力量雄厚,而且其在国内拥有丰富的污染土壤修复现场操作经验。公司此次增资入股上田环境一方面可以有效加强和提升公司在环境修复业务领域的技术力量,拓展环境修复市场,以完善公司业务链条,充分发挥业务协同效益。 另一方面可以实现资源共享,推进上田环境的环境修复技术在全国各地的发展,未来业绩提升潜力大,成长性较强。
(3)环境修复市场空间广阔,上田环境作为行业内技术领先的企业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投资上田环境可作为公司一项长期股权投资,享受其业务发展带来的投资收益。
六、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未与上田环境发生关联交易,十二个月内与上田环境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510万元,系公司为开拓在环境修复领域的业务市场,与上田环境合资设立子公司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具体参见公司于2014年11月9日披露的公告)。
七、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增资入股上田环境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在环境修复业务领域的业务范围,上田环境作为国内环境修复领域的先行者,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未来的经济效益可观。同时,公司本次增资入股上田环境的定价公允、合理,为公司与上田环境原股东共同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对江苏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增资入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增资入股上田环境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在环境修复领域的业务范围,可以实现公司与上田环境的协同发展,促进公司在环境修复领域的技术提升及研究开发,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与盈利能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孙集平女士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关于对上田环境增资入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江环保本次增资入股上田环境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信证券认为本次增资入股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东江环保本次增资入股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江苏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增资入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对江苏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增资入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对江苏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增资入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72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4-6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4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4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幅 (%) |
营业总收入 | 849,239,934.23 | 708,155,046.07 | 19.92% |
营业利润 | 171,927,135.52 | 138,422,156.96 | 24.20% |
利润总额 | 173,971,627.00 | 145,500,947.09 | 19.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6,164,196.39 | 115,921,998.76 | 17.46%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39 | 0.34 | 14.7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6% | 5.39% | 0.27% |
本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初 | 增减变动幅度(%) | |
总 资 产 | 3,750,167,968.37 | 3,267,457,572.29 | 14.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2,430,426,075.52 | 2,241,767,620.47 | 8.42% |
股 本 | 347,346,841.40 | 225,714,561.40 | 53.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7.00 | 9.93 | -29.51% |
注:上述数据均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4年1-6月,尽管国内整体经济情况不如预期,金属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但通过积极开拓市场,优化工艺,加大成本费用管控力度等措施,最终实现营业总收入、营业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约19.92%、24.20%、17.46%。
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质量良好。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69,469,368.3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115,782,280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较年初下降约29.51%。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