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卡奴迪路 公告编号:2014-036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12年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聘请的保荐机构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双方共同签署了《关于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书》(以下简称“保荐协议”)。
近日,公司收到保荐机构《关于变更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通知函》,函中告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541号、证监许可【2014】542号文核准,恒泰证券与恒泰长财业务进行整合,恒泰证券保荐业务及相关资产和人员由恒泰长财承接。根据以上情况,恒泰长财接替恒泰证券履行对卡奴迪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职责。据此,卡奴迪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变更为恒泰长财,保荐代表人仍为李东茂先生、邹卫峰先生。”
2014年7月21日,公司与恒泰证券、恒泰长财签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之三方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公司原与恒泰证券签署的《保荐协议》项下的原由恒泰证券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转由恒泰长财享有和承担,恒泰证券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和承担任何义务。
2. 公司和恒泰长财将按原《保荐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原《保荐协议》对公司与恒泰长财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公司、恒泰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等5家商业银行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公司、恒泰证券、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等2家商业银行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内的其他协议将与各家银行协商一致后相应解除,公司将与恒泰长财以及相应账户监管银行另行签署新的协议。
4.协议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因此,恒泰长财接替恒泰证券继续承担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保荐代表人李东茂先生、邹卫峰先生负责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工作,保荐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为止。
特此公告!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21日
附件一: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长春市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人民大街280号科技城2层A-33段;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成立日期:2002年01月10日;
营业期限:2002年01月10日至2015年04月11日;
经营范围:证券承销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证券保荐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