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9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21日上午8: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继忠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1,298,0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3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0,918,2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1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9,8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0,991,2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306,8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507,2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反对306,8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项目投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0,991,2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306,8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喻荣虎律师、吴波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0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7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4年7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杨贻谋先生、叶大青先生因工作原因分别委托董事高敏坚先生、江继忠先生代为主席,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江继忠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等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独立董事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4年7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4年7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4年7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四、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公司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投资标的: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一年以内),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不含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可滚动操作;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执行: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截止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审批情况,具体购买理财产品时另行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4年8月8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2014年7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1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7月10日以传真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4年7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文斌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宜。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3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现将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7号文《关于核准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2年7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40.7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8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3,625.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25.0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500.0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2年7月3日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2]185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额为7,506.92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481.85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情况: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13,141.35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123.2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2年7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徽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徽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徽州支行签署了《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万吨新型高阻隔包装材料技改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河北永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永新”)实施, 2012年8月,公司、河北永新、国元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泉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鹿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6,000吨柔印无溶剂复合软包装材料项目”、“年产3,500吨异型注塑包装材料项目”和“年产12,000吨多功能包装新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包装”)。2013年11月,公司、永新包装、国元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以下简称“中行黄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经开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为了提高资金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以定期或通知存款等方式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进行管理,公司保证所管理资金到期后本金及其收益只能回到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保证所管理资金不得存在直接或间接质押情形,并及时通知国元证券。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 年产16,000吨柔印无溶剂复合软包装材料项目 | 中行黄山分行 | 184222999174 | 7,356,309.67 |
| 中行黄山分行 | 184223621635(定期) | 40,000,000.00 | |
| 中行黄山分行 | 184223621635 (定期) | 5,000,000.00 | |
| 中行黄山分行 | 184223621635 (定期) | 30,000,000.00 | |
| 小计 | 82,356,309.67 | ||
| 年产10,000吨新型高阻隔包装材料技改项目 | 中行鹿泉支行 | 100399416357 | 10,961.07 |
| 中行鹿泉支行 | 100167557643 (定期) | 20,000,000.00 | |
| 小计 | 20,010,961.07 | ||
| 年产3,500吨异型注塑包装材料项目 | 建行经开区支行 | 34001695608052502935 | 29,046,198.05 |
| 小计 | 29,046,198.05 | ||
| 合 计 | 131,413,468.79 | ||
三、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41,500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506.92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481.85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年产16,000吨柔印无溶剂复合软包装材料项目 | 否 | 26,000.00 | 26,000.00 | 5376.10 | 18,559.73 | 71.38 | 2014年12月 | 59.45 | 否 | 是 |
| 2、年产10,000吨新型高阻隔包装材料技改项目 | 否 | 8,000.00 | 8,000.00 | 2021.57 | 6,193.97 | 77.42 | 2014年12月 | — | — | 否 |
| 3、年产3,500吨异型注塑包装材料项目 | 否 | 5,000.00 | 5,000.00 | 109.25 | 2,216.85 | 44.34 | 2015年06月 | -15.27 | 否 | 是 |
| 4、年产12,000吨多功能包装新材料项目 | 否 | 2,500.00 | 2,500.00 | 0.00 | 2,511.30 | 100.45 | 2012年10月 | -35.70 | 否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1,500.00 | 41,500.00 | 7,506.92 | 29,481.85 | — | — | 8.48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41,500.00 | 41,500.00 | 7,506.92 | 29,481.85 | — | — | 8.48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年产12,000吨多功能包装新材料项目:因下游需求低迷,加上市场竞争加剧,尽管产能得到释放,但产品毛利未得到明显改观,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收益;年产16,000吨柔印无溶剂复合软包装材料项目、年产3,500吨异型注塑包装材料项目:项目尚处于试产阶段,项目效益尚不能得到体现。公司将加快市场拓展,加强项目的工艺创新和成本控制,提升产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由于年产16,000吨柔印无溶剂复合软包装材料项目、年产3,500吨异型注塑包装材料项目当前市场情况不及预期,2014年7月21日,经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对年产16,000吨柔印无溶剂复合软包装材料项目、年产3,500吨异型注塑包装材料项目进行了部分变更。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1)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年产16,000吨柔印无溶剂复合软包装材料项目”、“年产3,500吨异型注塑包装材料项目”和“年产12,000吨多功能包装新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 (2)项目投资进度调整:2014年1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对“年产16,000吨柔印无溶剂复合软包装材料项目”、“年产3,500吨异型注塑包装材料项目”和“年产10,000吨新型高阻隔包装材料技改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放缓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后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不变。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依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7月26日出具的会审字[2012]1908号《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截止2012年6月30日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278.54万元。2012年7月,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已对上述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所属定期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 |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4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7号文核准,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40.75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8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36,250,175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和律师费用等)21,250,1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5,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3日出具的会验字[2012]1855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对2012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6,000吨柔印无溶剂复合软包装材料项目”和“年产3,500吨异型注塑包装材料项目”进行部分变更,变更的募集资金用于投向“年产7200吨多功能包装新材料项目”和“年产5000吨氧化物镀膜新材料项目”。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经济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1、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79728001741,截止2014年7月21日,专户余额为48,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年产7200吨多功能包装新材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经济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4001695608052503376,截止2014年7月21日,专户余额为42,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年产5000吨氧化物镀膜新材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专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国元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国元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专户银行和公司应当配合国元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国元证券对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和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作为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实施“年产7200吨多功能包装新材料项目”和“年产5000吨氧化物镀膜新材料项目”的授权人及唯一股东,应当确保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遵守其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监督和管理职责。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和专户银行应当配合公司的调查与查询。
五、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授权国元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高震、陈肖汉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专户银行查询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国元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银行查询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六、专户银行按月(每月 8 日之前)向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国元证券。专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七、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元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八、国元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国元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银行,同时按协议相关要求向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专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九、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国元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国元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国元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本协议自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国元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5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8月8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8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2014年8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8月4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4年7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14年8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
邮 编:245900;
传真号码:0559-351635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代码为“362014”。
2、投票简称:“永新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永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议案1 |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1.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8月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 369999 | 1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通过“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的,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唐永亮先生、陈慧洁小姐
联系电话:0559-3514242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权限: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