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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2014-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14-025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渝中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50,000,000.00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184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自有资金短期使用效益,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解放碑商都(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渝中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公司指定兴业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金额1.5亿元人民币,期限184天。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行为。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委托理财权限的议案》,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对委托理财金额在15亿元范围内(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审批。根据授权,本次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已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结构性存款的主体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渝中支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具有良好的交易履约能力。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其中固定收益率为2.60%,浮动收益率与6个月AAA信用等级的银行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挂钩,为1.60%,产品期限为184天。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兴业银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监管、资金运作管理等),公司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本产品的受托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渝中支行。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产品说明

      1、本存款产品为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本存款产品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浮动收益与6个月AAA信用等级的银行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挂钩。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间,每日均为观察日,若观察日6个月AAA信用等级的银行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位于本协议约定的区间内,则公司在该观察日可获得相应的浮动收益和固定收益;若观察日6个月AAA信用等级的银行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突破约定区间,则公司在该观察日不能获得相应的浮动收益,只能获得相应的固定收益。

      2、观察标的:6个月AAA信用等级的银行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

      3、观察期(产品存续期):2014年7月18日至2015年1月18日;

      4、观察标的参考区间:观察期(产品存续期)中任何一日均为一个独立的观察日(下限)1%≤观察标的≤10%(上限);

      5、收益计算方式: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固定收益=本金金额×[2.600%]×产品存续天数/365,

      浮动收益=本金金额×[1.600 %]×有效计息天数/365

      6、本存款产品本金与收益的支付日:

      本存款本金产品的本金与收益在产品到期日或兴业银行提前终止指定支付日由兴业银行一次性进行支付。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兴业银行发售,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能保证本金的收回,风险程度极低。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结构性存款余额为3.0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14-026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50,000,000.00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100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自有资金短期使用效益,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1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了《华夏银行机构客户定制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协议书》。公司指定华夏业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金额1.5亿元人民币,期限100天。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行为。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委托理财权限的议案》,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对委托理财金额在15亿元范围内(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审批。根据授权,本次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已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结构性存款的主体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具有良好的交易履约能力。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本产品风险等级为稳健型,与一个月人民币上海同业拆借利率挂钩,预计年化收益率为4.2%,产品期限为100天。本产品的受托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产品说明

      1、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2、产品风险等级:稳健型。

      3、期限:100天。

      4、产品挂钩标的:一个月人民币上海同业拆借利率。

      5、预期收益率:4.2%(年化)。

      6、成立日:2014年7月22日(产品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7、提前终止日:产品存续期内出现一个月SHIBOR小于2%的日期。

      8、到期日:2014年10月30日或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日期(到期日当日不计算收益)。

      9、兑付日:到期日后一个工作日(兑付日一次性返还本金及收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华夏银行发售,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能保证本金的收回,风险程度极低。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结构性存款余额为3.0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