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7月16日以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2014年7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与现场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其中董事张蓐意女士委托董事麦正辉先生参加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所议事项的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鄄城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23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鄄城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公告》。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因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23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的公告》。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4年7月23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6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7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4年7月16日以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佩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鄄城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23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鄄城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因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的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23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7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鄄城生物质发电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1、2014年7月10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鄄城县政府”)签署了《山东省鄄城县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框架协议”),就公司在鄄城县投资建设生物质电厂(以下简称“项目”)达成框架协议。
2、为加快本项目的环保、可研等前期工作的进度,以及承接后期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工作,拟成立项目公司。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
规定,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公司信息情况
名称:鄄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筹)
住所:鄄城县阎什镇阎什街1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
股东: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法定代表人:张蓐意
项目公司经营范围:鄄城县生物质发电项目筹建
(注:项目公司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
(二)对外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投资规模:约2.7亿元(以投资协议及正式的批复文件为准)
说明:本次披露的项目投资规模与2014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山东省鄄城县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2)中所述存在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与鄄城县人民政府签订《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中所约定的总投资额为3.6亿元的项目,其对应的建设内容为:生物质发电厂及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
2)经实地考察论证,公司认为生物质发电厂的上马时机已成熟,故拟先行投资2.7亿元建设生物质发电厂;关于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待日后时机成熟时将另行审议。
2、项目资金筹措: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建设期:2年(以具备所有开工手续为前提)
4、项目规模:1×30MW的生物质发电厂
5、项目可行性分析、市场前景:
经公司初步评估及分析,项目建设条件基本成熟、从经济及技术等方面可行。如顺利实施,将有利当地缓解秸秆及林业废弃物的焚烧带来的颗粒污染物及雾霾污染,可改善当地周边的空气环境;同时可拉动当地直接及间接就业,为当地创造税收,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更好更快发展。预期本项目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始终显著,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
公司在鄄城县投资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主要为了扩大公司生物质产业规模,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本项目还有利于解决鄄城县及郓城县等邻近县的农林业废弃物环境污染和消防隐患,加快开发生物质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节能减排。
2、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的原料主要依赖当地的林业废弃物,若当地木材加工产业结构发生重大改变将影响本项目的原料供应。
(2)当地的秸秆收运体系基本未建立,秸秆收储运系统的建立需要一定的时间。
(3)本项目目前只是与鄄城县政府初步达成框架协议,具体的选址及建设条件需要进一步论证。
(4)本项目的介入对整个区域燃料供求平衡及价格的影响未知,需进一步论证。
3、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生物质产业规模,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项目框架协议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其他
1、本项目具体实施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并授权董事长何启强签订本项目实施的相关法律文件。
2、本项目有关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投资协议及正式的批复文件为准,公司将对项目的进展情况作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8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5月13日召开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100.6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8,000,000股增加至149,006,500股,注册资本将由148,000,000.00元增加至149,006,500.00元。
公司需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作以下修改:
序号 | 原文 | 修订 |
1. | 第六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80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9,006,500元。 |
2.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4800万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公司上市前的股东持有股份11,1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社会公众持有股份【37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之时,发起人、出资方式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如下: ■公司股份总数为149,006,5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9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14年8月13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2日-2014年8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2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7日(星期四)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8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对外投资鄄城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因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4年7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对参与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下)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在2014年8月10日17:00前传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邮编:528415(信封请注明“长青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4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证券部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联系人:龚韫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3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616 | 长青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请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616;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议案相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议案 | 方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1 | 《关于对外投资鄄城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因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 2.00元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A、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赞成,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B、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8月12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13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韫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inachant.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2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名称/姓名 |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附件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议案作如下表决:
序号 | 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对外投资鄄城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议案》 | |||
2 | 《关于因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
填票说明:
1、请根据表决意见在相应表格中划√。
股东名称/姓名(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4-05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7月22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0861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