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ST凤凰 公告编号:2014-84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1月26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作出 (2013)鄂武汉中民商破(预)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作出(2013)鄂武汉中民商破字第1-2号《决定书》,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3-88号公告);2013年12月30日,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会议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4-01号公告);2014年3月21日,管理人收到武汉中院送达的(2013)鄂武汉中民商破字第1-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4-40号公告)。
现将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中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武汉中院裁定及日期
武汉中院于2014年3月18日作出的(2013)鄂武汉中民商破字第1-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其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中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4-40号公告)。
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337,361,15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74,722,303股增至1,012,083,455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上述转增股票不向股东分配,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部分用于偿付公司的各类债务和费用,部分用于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
三、 股权登记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30日。
四、除权相关事项
鉴于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是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转增股份不向股东分配且均用于偿付公司的各类债务和费用,如有剩余则用于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不作除权处理。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本次所转增股份将于2014年7月30日收市后定向登记至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因本次使用其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均由公司承担。
破产管理人开立的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待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后将自动注销。代持股份期间,将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
六、股份变动表
单位:股
| 股份性质 | 变动前股本 | 本次转增股本 | 本次转增后股本 |
| 1、有限售条件股份 | 5,577,658 | 2,788,829 | 8,366,487 |
| 2、无限售条件股份 | 669,144,645 | 334,572,323 | 1,003,716,968 |
| 股份总数 | 674,722,303 | 337,361,152 | 1,012,083,455 |
七、 咨询机构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名称: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
电话:027-82763901;
传真:027-82766669-3929;
联系人:程志胜;
邮编:430021。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