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4—048
物产中大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了《物产中大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4-045)、《物产中大关于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29日(周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29日9:30—11:30 和13:00—15:00。
3.召开地点:杭州中大广场A座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23日(周三)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物产中大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已于201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2.截止2014年7月23日(周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四)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 :2014年7月24日- 25日9:00—17:00
4.登记地点:杭州市中大广场A座2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关于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4年7月29日(周二)9:30-11:30
(二)活动地点:杭州中大广场A座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四)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五)活动内容:届时将针对经营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提高本次活动的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活动日之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
三、其他事项
(一)联系办法:
1.公司联系人:颜亮、胡立松、何枫
2.联系电话:0571-85777029、85777020
3.传 真:0571-85778008
4.邮 箱: stock@zhongda.com
5.邮 编:310003
(二)参加会议和活动的投资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3 | 《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方签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数: 委托方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4年 月 日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
投票日期:2014年7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总议案数:3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 738704 | 中大投票 | 3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 总议案 | 99.00元 |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元 |
| 2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0元 |
| 3 | 《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0元 |
(三)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4年7月23日A 股收市后,公司某股东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704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如公司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704 | 买入 | 1.00元 | 1股 |
3、如公司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704 | 买入 | 1.00元 | 2股 |
4、如公司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738704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虑到所需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议案表达相同意见的,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议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二)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的,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四)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3:股东登记表
股 东 登 记 表
兹登记参加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