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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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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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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2014-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9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7月24日开市起复牌。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前筹划第二期股权激励事宜,因相关事项当时正在准备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7月17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2014-038号公告)。

    2014年7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并将于2014年7月24日刊登相关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7月24日开市起复牌。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7月23日在联化科技上海办事处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牟金香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有志先生、彭寅生先生回避表决。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有志先生、彭寅生先生回避表决。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有志先生、彭寅生先生回避表决。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有志先生、彭寅生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如下相关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办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5、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一项决议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第三至五项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修订如下:

    一、第五条原文: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经济开发区永椒路8号。

    邮政编码:318020

    现修订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区永椒路8号。

    邮政编码:318020

    二、第六条原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3,332,215元。

    现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9,998,322元。

    三、第十九条原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33,332,21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33,332,215股。

    现修订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99,998,32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99,998,322股。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1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7月23日在联化科技上海办事处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禹云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2014年7月调整后)的议案》。

    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3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董事会取消该3名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

    2、公司本次调整后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2014年7月调整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2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经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以定向发行的方式授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等136名激励对象2,667万份股票期权,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6.72%,行权价格为21.33元/股。该激励计划有效期为4年,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计算,经过1年的等待期之后,分三次行权,三次行权的行权比例分别为30%、30%、40%。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1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授权日为2011年12月29日,授予136名激励对象共2,667万份股票期权。

    2012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因公司1名激励对象离职,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632万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35人。

    2012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的实施结果及3名激励对象离职情况,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370.9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32人,行权价格调整为16.33元/股。

    2013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因公司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30人,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343.60万份。130名激励对象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1,003.08万份股票期权。

    2013年3月13日,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对本次提出申请行权的125名激励对象的9,145,500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

    2014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因公司6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225.86万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24人。根据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的实施结果,行权价格调整为16.23元/股。124名激励对象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内可行权953.94万份股票期权。

    2014年3月10日,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对本次提出申请行权的118名激励对象的809.64万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4年3月14日。另外6名激励对象(彭寅生、叶渊明、何春、张贤桂、张有志、樊小彬)保留本次其可行权的期权数量,在本次行权期内择机行权。此次行权完成后,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416.22万股。

    二、本次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的情况

    鉴于3名激励对象叶彩群、叶立生、苏善杭已离职,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14年7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取消该3名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31.72万份;对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地调整,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384.5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21人。

    (二)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于2014年6月18日实施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3,332,21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并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公司出现除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宜时,需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作调整。

    根据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作如下调整:

    1、股票期权数量

    本次调整前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84.50万份。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计算公式,股票期权数量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384.50×(1+0.5)=2,076.75万份

    2、行权价格的调整

    调整前行权价格为16.23元/股。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且P>1。

    根据上述调整计算公式,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16.23-0.12)÷(1+0.5)=10.74元/股。

    综上,经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为121人,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076.75万份,行权价格为10.74元/股。

    (三)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情况

    序号姓 名职 位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占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彭寅生董事/高级副总裁75.0753.615%0.094%
    2叶渊明高级副总裁102.3754.930%0.128%
    3何 春高级副总裁102.3754.930%0.128%
    4张贤桂高级副总裁/联化(盐城)董事长75.0753.615%0.094%
    5张有志董事/上海宝丰董事长75.0753.615%0.094%
    6樊小彬高级副总裁/江苏联化董事长75.0753.615%0.094%
    小 计505.0524.319%0.631%
    二、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
    1其他激励对象共115人1,571.7075.681%1.965%
    合 计2,076.75100%2.596%

    注:上述人员任职情况为获授期权时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14年7月调整后)》。

    三、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注销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及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董事会本次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及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1人,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076.75万份,行权价格为10.74元/股。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叶彩群、叶立生、苏善杭已离职,同意公司董事会取消该3名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

    2、公司本次调整后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具有法定理由且已按法定程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第1-3号》、及《股权激励计划》之规定,合法、有效;联化科技对授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第1-3 号》、《备忘录第12号》及《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3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8月8日(星期五)14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7日—2014年8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8日9:30 至11:30,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7日15:00至2014年8月8日15:00。

    5、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8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公司2014年7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8月6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8月6日9:00-11:00,14:00-16:00)。

    6、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联化科技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0。

    2、投票简称:联化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联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250联化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的申报价格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0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 意1股
    反 对2股
    弃 权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4年8月7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8月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激活校验码”

    申报成功后在半日后“服务密码”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2.00元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 屹 任安立

    联系电话:0576-84275238 传真:0576-84275238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

    邮 编:318020

    2、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