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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4-033

      关于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29日(星期二)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 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下午3: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4年7月29日下午3:00。

    4.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投票规则: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①截止2014年7月23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

    二、会议内容

    1.审议提案名称:

    《关于公司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2014年7月10日召开的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 2014年7月27日~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五、其它事项

    联系地址:太原市尖草坪街2号,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系人:安峰先生 季占璐先生

    邮编:030003 电话:0351—3017728 传真:0351—3017729

    电子信箱(E—mail): tgbx@tisco.com.cn

    本次股东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四年 月 日

    二、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825

    2.投票简称:太钢投票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太钢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关于公司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100
    议案1《关于公司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4年7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交所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