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4-052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有关办理股权质押和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质押情况
2013年3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9,609,225股质押给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获得的资金用于个人投资(因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和2014年6月23日分别完成了2012年度、2013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上述质押股份由9,609,225股变为28,827,675股)。相关内容详见2013年3月1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6)。
截至2014年4月,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追加质押了4,000,000股本公司股份(高管锁定股,因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完成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上述质押股份由4,000,000股变为6,000,000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0.60%。
二、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质押情况
2013年5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7,000,000股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用于个人投资(因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和2014年6月23日分别完成了2012年度、2013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上述质押股份由7,000,000股变为21,000,000股)。相关内容详见2013年5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3)。
截至2014年4月,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追加质押了3,500,000股本公司股份(高管锁定股,因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完成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上述质押股份由3,500,000股变为5,250,000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0.52%。
三、中原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质押情况
2013年6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5,000,000股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用于个人投资。相关内容详见2013年6月2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9)。
2013年7月16日,何巧女女士将上述25,000,000股质押中的6,250,000股股份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剩余18,750,000股股份仍处于质押状态(因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完成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上述质押股份由18,750,000股变为28,125,000股)。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0.62%。
2014年4月4日,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追加质押了1,500,000股本公司股份(高管锁定股),并于2014年4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自2014年4月4日起至质权人与出质人共同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因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完成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上述质押股份由1,500,000股变为2,250,000股)。本次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0.22%。
四、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质押情况
2013年10月31日,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9,000,000股(高管锁定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质押给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10月3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10月30日(因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完成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上述质押股份由29,000,000股变为43,500,000股)。相关内容详见2013年11月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74)。
2014年4月3日,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追加质押了2,000,000股本公司股份(高管锁定股),并于2014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自2014年4月3日起至质权人与出质人共同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因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完成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上述质押股份由2,000,000股变为3,000,000股)。本次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0.3%。
五、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质押情况
2014年4月8日,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600,000股(高管锁定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质押给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4月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4月8日(因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完成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上述质押股份由16,600,000股变为24,900,000股)。本次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2.48%。
2014年5月23日,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2,686,453股(高管锁定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质押给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5月2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5月23日(因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完成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上述质押股份由12,686,453股变为19,029,679股)。本次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1.90%。
六、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质押情况
2014年5月6日,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5,380,000股(高管锁定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质押给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5月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5月6日(因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完成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上述质押股份由15,380,000股变为23,074,159股)。本次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2.30%。
七、北银丰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质押情况
2014年7月4日,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4,000,000股(高管锁定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质押给北银丰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7月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7月4日。本次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3.39%。
八、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质押情况
2014年7月23日,控股股东何巧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7,800,000股(高管锁定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7月2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7月23日。本次质押的股份占总股本的2.77%。
九、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相关质押情况
2013年6月13日,何巧女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6,500,000股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所获得的资金用于个人投资。相关内容详见2013年6月1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7)。截至2014年7月8日,何巧女女士将上述质押股份及因2013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增加的质押股份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何巧女女士共持有本公司486,258,09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8.44%,其中累计已质押股份386,217,056股,占何巧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9.4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47%。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