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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4-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编号:临2014-03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继续使用2013年度配股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2013年度配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080,65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7,909,737.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4,599,631.32元。上述资金已于2013年6月14日全部到账,并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3)验字第60626562_A01 号)。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田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高新技术开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3 年7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按照使用期限的规定,公司已于2014 年7月16日前将使用的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7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截止2014年7月16日累计投入金额投入进度
    高性能绝缘结构产品产业化项目36,472.8236,472.82496.041.36%
    弹性减振降噪制品扩能项目55,600.0052,750.8815,188.3128.79%
    大型交电装备复合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19,806.2719,806.2717,944.5790.60%
    特种高分子耐磨材料产业化项目12,430.0012,430.002,260.8318.19%
    合计124,309.09121,459.9635,889.74 

    截至2014年7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株洲田心支行4300150516205966668834,090.99
    中国银行株洲分行59116152430431,656.15
    中国工商银行株洲高新技术开发支行19030208290246409751,925.24
    兴业银行株洲分行3680801001001759228,222.27
    合计 75,894.65

    截至2014年7月16日,公司共累计使用配股募集资金35,889.7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5,894.65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理财的1亿元资金还未到期,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足额及时归还。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2014年7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同意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如下意见:时代新材本次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其财务费用,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事项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时代新材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