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青岛碱业 编号:临2014-021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7月25日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汉光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1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保发先生、聂栩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4-022号公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4-022号公告。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4-023号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5日
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青岛碱业 编号:临2014-022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7月25日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5月28日公布并施行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公司董事会对《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原章程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现修订为:“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原章程“第八十二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现修订为:“第八十二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5月28日公布并施行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董事会对《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原议事规则 “第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现修订为:“第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原议事规则 “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做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现修订为:“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做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述修订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29 证券简称:青岛碱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3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8月12日下午14:30
●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5日
● 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5日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1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的表决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地点:青岛市四流北路78号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地址:青岛市四流北路78号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7、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公司,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可根据融资融券投资者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股票种类和面值;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6)限售期;
(7)上市地点;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0)决议有效期限;
5、《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7、《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1、《关于终止前期董事会决议有关事项的议案》。
第3-11项议案于2014年4月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于2014年4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请查阅。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8月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手续及参会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地址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青岛市四流北路78号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联系人:宋振文
4、联系电话:0532-84822574 联系传真:0532-84815402
5、登记时间:2014年8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8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4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4.01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4.02 | 股票种类和面值 | |||
4.03 | 发行数量 | |||
4.0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4.05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4.06 | 限售期 | |||
4.07 | 上市地点 | |||
4.08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 | |||
4.09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4.10 | 决议有效期限 | |||
5 |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7 | 《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 |||
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10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11 | 《关于终止前期董事会决议有关事项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本授权委托书填入相应的表决内容,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8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0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229 | 碱业投票 | 20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累积投票制议案除外)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11号 |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20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4.00 |
4.01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4.01 |
4.02 | 股票种类和面值 | 4.02 |
4.03 | 发行数量 | 4.03 |
4.0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4.04 |
4.05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4.05 |
4.06 | 限售期 | 4.06 |
4.07 | 上市地点 | 4.07 |
4.08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 | 4.08 |
4.09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4.09 |
4.10 | 决议有效期限 | 4.10 |
5 |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6.00 |
7 | 《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7.00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 8.00 |
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9.00 |
10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10.00 |
11 | 《关于终止前期董事会决议有关事项的议案》 | 11.00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5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229)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229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229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229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229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