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现场和通讯)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公告编号:2014-024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现场和通讯)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3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乔志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乔志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曹定兴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颜立军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乔志城、陈风华、林进挺、赵康、彭琳碧;主任委员:乔志城。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彭琳碧、林进挺、方继文,主任委员:彭琳碧。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林进挺、赵康、彭琳碧,主任委员:林进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赵康、林进挺、彭琳碧,主任委员:赵康。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炳成、曹定兴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袁瑞芝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已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未续聘的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自然免除。
八、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基本年薪:
1、总裁: 36万元/每年(人民币,含税);
2、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31万元/每年(人民币,含税);
(二)董事会津贴:
1、高级管理人员:5000元/月(人民币,含税);
2、证券事务代表:3000元/月(人民币,含税);
董事兼任高管只发放董事津贴,不重复领取高管人员津贴。
(三)高管人员履行职责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本议案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详见同日公告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紫光古汉集团衡阳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中药公司)拟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高新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全资子公司紫光古汉集团衡阳置业有限公司位于白沙洲的土地抵押,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是银行基准利率(现行的基准利率是6%)。
同时董事会授权衡阳中药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上述银行贷款的有关事项,并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26日
附件一:简历
一、乔志城先生 1972年9月出生,博士。曾任职于涌金集团;历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副董事长;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乔志城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刘炳成先生 1962年5月出生,研究生,主管药师;历任南岳制药厂车间主任、团委书记、纪委书记、副厂长,厂长,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第四、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副总裁,紫光古汉集团衡阳中药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炳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年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①2013年3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9号),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②2013年7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13〕233号),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曹定兴先生 1968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MBA,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南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规划部副部长、部长、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现任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曹定兴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四、袁瑞芝先生 1957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衡阳量具刃具总厂综合办副主任、审计科科长、财务科科长,衡阳中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湖南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2008年6月—2009年底借调到衡阳市国资委预算科工作;现任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袁瑞芝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颜立军先生 1971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湖南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副科长,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主管、证券事务代表。现任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颜立军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公告编号:2014-025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唐蔚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与审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选举唐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7月26日
附件:简历
唐蔚先生 197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衡南县供销社财务会计,衡阳市无线电三厂财务科科长、厂长,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经营部副部长,衡阳市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衡阳市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
唐蔚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