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4-053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7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悬架集团续保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悬架集团”)在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综合授信捌仟万元、在招商银行青山湖支行综合授信柒仟万元提供续保,担保期限一年。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方大春鹰续保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为间接控股子公司昆明方大春鹰板簧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综合授信贰仟万元提供续保,担保期限一年。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方大重弹担保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为间接控股子公司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济南分行综合授信叁仟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悬架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红岩方大续保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悬架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综合授信壹仟伍佰万元续保,担保期限一年。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7月2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一至议案四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7月2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关于担保的公告》。
议案一至议案四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4-05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均无反担保行为。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7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悬架集团续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方大春鹰续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方大重弹担保的议案》、《关于悬架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红岩方大续保的议案》等。上述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额度 (万元) | 担保方式 | 授信银行 | 担保期限 | 备注 |
公司 | 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 | 8000 | 保证担保 | 北京银行南昌分行 | 一年 | |
公司 | 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 | 7000 | 保证担保 | 招商银行青山湖支行 | 一年 | |
公司 | 昆明方大春鹰板簧有限公司 | 2000 | 保证担保 | 中国民生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 一年 | |
公司 | 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 | 3000 | 保证担保 | 北京银行济南分行 | 一年 | |
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 | 1500 | 保证担保 | 中信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 | 一年 |
二、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1、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悬架集团”)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迅大楼192号304室,主营汽车、拖拉机、农用运输机械零部件及配件、汽车弹簧专用设备、汽车弹簧、汽车空气悬架、导向臂、汽车横向稳定杆、扭杆等。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悬架集团总资产1,043,741,707.90元,负债661,900,954.60元,资产负债率63.42%,营业总收入1,235,712,935.05元,利润总额31,853,679.81元,净利润21,730,972.89元。
2、昆明方大春鹰板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春鹰”)系悬架集团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53.3%股权,成立于2005年12月,注册资本:玖仟零陆拾贰万伍仟陆佰元,住所: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200号,主营汽车、拖拉机零部配件(含钢板弹簧)、农林机械等。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方大春鹰总资产225,550,673.09元,负债152,576,823.72元,资产负债率67.65%,营业总收入246,999,512.85元,利润总额-2,574,209.50元,净利润-2,574,209.50元。
3、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重弹”)系悬架集团控股孙公司,间接持有48.52%股权,成立于2008年11月,注册资本:柒仟肆佰捌拾万元,住所:章丘市城东工业园三涧大道南段,主营汽车钢板弹簧、横向稳定杆、空气悬挂、导向臂等。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方大重弹总资产169,972,850.63元,负债106,835,806.52元,资产负债率62.85%,营业总收入235,877,265.89元,利润总额8,553,984.93元,净利润4,620,251.49元。
4、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岩方大)系悬架集团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56%股权,成立于2003年6月,注册资本:壹亿壹仟玖佰零捌万壹仟叁佰元,住所:重庆市渝北区农业科技园区金果大道308号,主营汽车钢板弹簧、汽车空气悬挂、导向臂、汽车稳定杆等。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红岩方大总资产473,273,098.22元,负债289,632,053.68元,资产负债率61.20%,营业总收入569,608,685.31元,利润总额20,864,934.97元,净利润14,132,920.68元。
三、担保合同内容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与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公司向上述银行提供的保证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企业资产情况、信用状况均较为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核查了公司相关担保资料,结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截止到被担保日,被担保方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昆明方大春鹰板簧有限公司、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担保程序。
2、由于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孙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同意公司为悬架集团在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综合授信捌仟万元、在招商银行青山湖支行综合授信柒仟万元提供续保;同意公司为方大春鹰在中国民生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综合授信贰仟万元提供续保;同意公司为方大重弹在北京银行济南分行综合授信叁仟万元提供担保;同意悬架集团为红岩方大在中信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综合授信壹仟伍佰万元续保;以上担保期限均一年。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50000万元(含公司分别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22%。其中,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140500万元(含本次续保和新增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70%。
七、备查文件
1、方大特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方大特钢独立董事关于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4-055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11日(星期一)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1日(星期一)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4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本次投票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8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书面委托代理人;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为: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悬架集团续保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方大春鹰续保的议案》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方大重弹担保的议案》
4、《关于悬架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红岩方大续保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手续
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8月7日、8日8:30-11:30,14:00-16:30
2014年8月11日8:30-9:00,现场会议开始后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4、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通讯地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邮政编码:330012
联系电话:0791-88396314 传真:0791-88386926
联系人:郑小昕、陆蓓
5、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507;投票简称:方大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99.00元代表总议案,以1.00元代表议案一,以2.00元代表议案二。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 | 议案名称 | 申报 价格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总议案 | 代表所有议案 | 99.00 | 1股 | 2股 | 3股 |
一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悬架集团续保的议案 | 1.00 | 1股 | 2股 | 3股 |
二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方大春鹰续保的议案 | 2.00 | 1股 | 2股 | 3股 |
三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方大重弹担保的议案 | 3.00 | 1股 | 2股 | 3股 |
四 | 关于悬架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红岩方大续保的议案 | 4.00 | 1股 | 2股 | 3股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①本次会议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②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③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将只能对本次会议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并且只能向A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
④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6、附件:授权委托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6日
附件: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一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悬架集团续保的议案 | |||
二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方大春鹰续保的议案 | |||
三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方大重弹担保的议案 | |||
四 | 关于悬架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红岩方大续保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 “√”明确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 年 | 月 | 日 | |||
生效日期: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
(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4-056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编号临2014-055《方大特钢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因工作人员笔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1、 原披露出席会议的对象:2014年8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书面委托代理人;
现更正为:
出席会议的对象:2014年8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书面委托代理人;
2、补充披露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举例内容:
(1)网络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4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507)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507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②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悬架集团续保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507 | 买入 | 1.00元 | 1股 |
③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悬架集团续保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507 | 买入 | 1.00元 | 2股 |
④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悬架集团续保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507 | 买入 | 1.00元 | 3股 |
除上述事项,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