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4-064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全部9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决议通过以下议案: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所持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8日召开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收购全资子公司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北大荒汉枫公司股权暨接受九三油脂集团增资北大荒汉枫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如交易完成,本公司所持黑龙江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汉枫”)股权比例降为24.48%,将不再控股北大荒汉枫。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完成了对其所持北大荒汉枫的全部股权的收购。由于本公司与九三油脂集团最终未达成合作,九三油脂集团并未收购北大荒汉枫股权,致使本公司仍为北大荒汉枫的控股股东,这与当时转让控制权的初衷不符。经与北大荒汉枫另一股东大连汉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汉枫”)商议,本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北大荒汉枫1530万股份中的330万股转让给大连汉枫。根据评估价值计算,本次交易价格为6,318,150.29 元,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转让后本公司持有北大荒汉枫的股权从51%降至40%。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所持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事宜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转让所持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4-065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所持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北大荒汉枫1530万股份中的330万股转让给大连汉枫。
交易价格为6,318,150.29 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黑龙江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汉枫”)的1530万股份中的330万股转让给该公司另一股东大连汉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汉枫”)。根据评估价值计算,本次交易价格为6,318,150.29 元。转让后本公司持有北大荒汉枫的股权从51%降至40%。
二、 交易背景
2013年12月28日本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收购全资子公司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北大荒汉枫公司股权暨接受九三油脂集团增资北大荒汉枫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本公司2013-078公告)。如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所持北大荒汉枫股权比例降为24.48%,将不再控股北大荒汉枫。
因为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完成了对其所持北大荒汉枫的全部股权的收购。但本公司与九三油脂集团最终未达成合作,九三油脂集团并未收购北大荒汉枫股权,本公司仍为北大荒汉枫的控股股东,这与本公司转让控制权的初衷不符。经与北大荒汉枫另一股东大连汉枫商议,本公司决定向其转让所持北大荒汉枫部分股权,本公司不再控股北大荒汉枫。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北大荒汉枫成立于2010年10月8日,位于黑龙江省尚志市,注册资金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覃庶东。目前本公司持有1530万股,占51%,大连汉枫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70万股,占49%。
公司经营范围:农产品和生产资料的购销、进出口贸易;货物仓储;大米加工;物流业务。公司目前主要经营的项目是化肥(氮肥、磷肥和钾肥,硫包衣尿素、缓释BB肥、汉枫生物碳能肥、缓释肥、经济作物专用肥及长效肥)和粮食(玉米、大豆、水稻和杂粮)的收购和销售。公司占地面积89172平方米。
2011年,销售收入27123万元,利润884万元;2012年,销售收入35707万元,利润958万元。2013年,销售收入40817万元,利润212万元。
根据北大荒汉枫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14年6月30日,其账面总资产205253506.69元,净资产为48626088.29元,营业收入204163530.83元,净利润1461112.07元。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产评估资格)以2013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的《黑龙江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3)第588号),北大荒汉枫评估价值为57,437,729.94元。
四、交易方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方大连汉枫成立于2003年10月10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点在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15、17号18-6,法定代表人是王立人。大连汉枫是北大荒汉枫另一股东,持有北大荒汉枫1470万股,占49%。
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协议还未签确定,根据规定可暂缓披露,以下为主要条款)
本公司将所持北大荒汉枫1530万股份中的330万股转让给大连汉枫。
北大荒汉枫评估价值为57,437,729.94元,总股本3000万股。按照评估价值计算本次交易价格,330万股折合6,318,150.29 元。因此,本次交易价格定为6,318,150.29 元,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北大荒汉枫1200万股,占总股本的40%,大连汉枫持有北大荒汉枫1800万股,占总股本的60%。
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是北大荒汉枫的控股股东,不再合并其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4-066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决议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所持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主席: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4-067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决议
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发布公告(公告编号2014-066),现做如下更正: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全部3名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所持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