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调查
  • 3:调查
  • 4:要闻
  • 5:新闻·市场
  • 6:新闻·财富管理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财富故事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4年7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B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9版:信息披露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北生药业 编号:临2014—036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07月18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07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经自查确认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要求。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法荣、赵文劼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扩大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顾国平、上海共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表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晋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歌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居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广跃、张志祥、深圳市睿弘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以下如无特别说明, 均为人民币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法荣、赵文劼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法荣、赵文劼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3、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643,835,616股(含643,835,616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

    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法荣、赵文劼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4、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顾国平、上海共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表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晋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歌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居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广跃、张志祥、深圳市睿弘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法荣、赵文劼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65元/股, 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法荣、赵文劼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6、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法荣、赵文劼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7、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法荣、赵文劼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5,000万元(含23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中的24,123.39万元将用于智慧城市研发与运营中心项目,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智慧城市业务的营运资金,支持公司战略转型。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法荣、赵文劼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9、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公司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法荣、赵文劼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法荣、赵文劼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法荣、赵文劼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合理使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运用之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法荣、赵文劼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已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约定, 由公司向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并就公司向发行对象发行的股票数、发行价格、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约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法荣、赵文劼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张法荣先生、赵文劼先生分别担任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兼副总裁,而许广跃先生为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法荣、赵文劼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高效、有序地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发行价格、发行方式等具体事宜;

    2、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3、与特定对象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合同,签订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其他各项合同、协议和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具体安排及调整;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8、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法荣、赵文劼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有部分事项未确定,董事会同意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待相关事项确定后,董事会将及时召开相关股东大会并另行发布召开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0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北生药业 编号:临2014—037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具体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协议签订基本情况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生药业”、“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合计发行不超过643,835,616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上海共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共佳”)、顾国平、许广跃、深圳市睿弘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睿弘”)、上海晋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晋帝”)、上海表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表正”)、上海歌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歌付”)、上海居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居行”)、张志祥等九名特定投资者。

    2014年07月28日,公司与上述认购人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认购协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认购方式与支付方式

    各认购对象均已现金认购,认购数量及本次发行后占总股本比例如下:

    (二)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3.64元/股,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65元/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三)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合同的生效条件

    认购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首日起生效:

    1、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及认购协议;

    2、中国证监会书面同意本次发行方案。

    (五)违约责任

    认购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备查文件

    (一)《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与各认购方分别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票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0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北生药业 编号:临2014—038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非公开发行将导致实际控制人

    变更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4年07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提示说明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43,835,616股,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认购数量如下:

    注: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上述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如果发行成功,公司总股本将由394,793,708股增加到1,038,629,324股。

    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广西北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上市公司7.097%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陈巧仙女士及何京云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1。根据本次董事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643,835,616股,发行后广西北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将下降为2.697%,顾国平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共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合计持有本公司292,581,956股股份,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8.17%,顾国平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公司原董事长何玉良先生逝世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持有北海汇金53.75%的股份(其余46.25%股份由何京云持有),间接持有北生集团38.34%股份(何玉良直接持有北生集团35.33%股份,陈巧仙持有北生集团26.33%股份),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8,016,800股股份。在相关遗产继承法律手续办理完毕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玉良的妻子陈巧仙女士、女儿何京云女士。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持有上市公司9.028%的股份,北京瑞尔德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7.785%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上述两名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分别下降为3.432%及2.959%。

    特此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0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北生药业 编号:临2014—039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顾国平、上海共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表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晋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歌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居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广跃、张志祥、深圳市睿弘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43,835,616股,九名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募集资金将用于智慧城市研发与运营中心项目,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智慧城市业务的营运资金,支持公司战略转型。

    因公司董事赵文劼先生、张法荣先生分别担任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兼副总裁,而许广跃先生为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向许广跃发行股份不超过51,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6,150,000.0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07月29日。本次发行价格为3.65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2014年07月28日,公司与许广跃等认购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认购数量

    公司拟向各认购方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43,835,616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拟向许广跃发行股份不超过51,000,000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随之进行调整。

    2.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2014年07月29日(以下简称“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新股的每股价格在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即本次发行新股价格为人民币3.65元(以下如无特别说明, 均为人民币元)/股。

    许广跃认购本次发行新股的价款总额不超过186,150,000.00元。

    3.限售期

    各认购方承诺,各认购方按本协议认购的本次发行新股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认购方式

    各认购方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份。

    5. 认购价款缴付各认购方应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公司向各认购方发出的认购总价款的书面缴款通知(通知发出之日为“缴款通知日”)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 根据协议的规定将认购价款划入缴款通知指定的账户, 验资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6.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和保证, 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守约对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协议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首日起生效:

    A北生药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及本协议;

    B中国证监会书面同意本次发行方案。

    (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 如果发生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的, 则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于本协议终止后的后续事宜处理, 各方将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若届时各认购方已缴付认购价款, 则北生药业应将各认购方已缴付的认购价款在合理时间内返还给各认购方。

    (3)除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外, 若因任何不可归责于各方任何一方的原因, 致使本次发行或各认购方的认购未能有效完成的, 则本协议自该原因事件发生之日起自动解除, 且各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本协议终止后的后续事宜处理, 各方将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若届时各认购方已缴付认购款, 则北生药业应将各认购方已缴付的认购款在合理时间内返还给各认购方。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大幅下降,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同时随着新业务的开展实施,未来相关收益有望大幅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不仅提升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更重要的是完成了公司的战略转型,有利于公司利用上市公司资源把握市场机遇,参与智慧城市的建设之中,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随着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公司业务的发展,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逐步增加,可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07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关联交易议案,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赵文劼先生、张法荣先生回避了对该等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该等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投了赞成票并出具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发行事项的审议和披露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65元/股, 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待股东大会批准且尚需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与上市事宜,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审批程序。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0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北生药业 编号:临2014—040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年07月01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07月08日、07月15日、07月2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4年07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14年07月2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07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北生药业,股票代码:600556)将于2014年07月29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07月29日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北生药业

    股票代码:600556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上海表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新松公路12号6幢-2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新松公路12号6幢-2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认购

    签署日期:2014年7月28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表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所认购股份生效条件如下:北生药业股东大会决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北生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均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取得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出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表正的出资结构如下:

    上海表正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注:GP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为有限合伙人

    上海表正原合伙人顾国平、顾建华已于2014年7月27签署了《退伙协议》,上海银盏碧珠等4名新合伙人已于2014年7月27签署了《合伙协议》,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在办理过程中。上海表正原出资人结构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表正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上海银盏碧珠委派费屹明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在办理过程中。上海表正原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顾国平。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由北生药业本次向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内的9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引起。

    北生药业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35,000万元(含23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24,123.39万元智慧城市研发与运营中心项目,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智慧城市业务的营运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旨在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实现上市公司业务转型,充实上市公司资产规模,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保护上市公司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信息披露人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增持计划

    除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股票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北生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向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内的9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643,835,616股,募集资金不超过2,350,000,000元。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北生药业于2014年7月28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的95,020,143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643,835,616股,9名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进行认购,其中:

    若北生药业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二)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北生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7月28日(以下简称“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新股的每股价格在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的基础上由各方协商确定(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本次发行新股价格为人民币3.65元。

    若北生药业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缴款通知日期间有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拆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新股的每股认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认购价款的缴付及股票的交付

    根据股票认购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北生药业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出的认购价款书面缴款通知之日起五个(5)工作日内, 根据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规定分别将其应支付之认购价款划入缴款通知指定的账户, 验资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北生药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四)股票认购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1、股票认购协议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正式生效:

    (1)北生药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及本协议;

    (2)中国证监会书面同意本次发行方案。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与授权

    (一)已获得的批准及授权

    1、2014年7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同意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北生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票,并与北生药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2、2014年7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北生药业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3、2014年7月28日,北生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二)尚需获得的批准及授权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经北生药业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

    四、股份锁定期安排

    作为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认购的北生药业本次发行的股票,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内及一期内未与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交易,也没有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北生药业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北生药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上海表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日期: 2014 年 7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上海表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日期: 2014 年 7月28日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北生药业

    股票代码:600556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上海晋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新松公路12号6幢-3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新松公路12号6幢-3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认购

    签署日期:2014年7月28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晋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所认购股份生效条件如下:北生药业股东大会决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北生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均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取得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出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晋帝的出资结构如下:

    上海晋帝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注:GP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为有限合伙人

    上海晋帝原合伙人顾国平、顾建华已于2014年7月27日签署了《退伙协议》,融汇金(天津)等9名新合伙人已于2014年7月27日签署了《合伙协议》,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在办理过程中。上海晋帝原出资人结构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晋帝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融汇金(天津)委派杜芳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在办理过程中。上海晋帝原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顾国平。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由北生药业本次向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内的9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引起。

    北生药业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35,000万元(含23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24,123.39万元智慧城市研发与运营中心项目,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智慧城市业务的营运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旨在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实现上市公司业务转型,充实上市公司资产规模,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保护上市公司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下转B30版)

    序号认购对象认购数量(股)占比
    1顾国平194,044,17630.139%
    2上海共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8,537,78015.305%
    3上海表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5,020,14314.758%
    4上海晋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977,02211.024%
    5许广跃51,000,0007.921%
    6张志祥50,000,0007.766%
    7上海居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363,5245.027%
    8上海歌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892,9714.954%
    9深圳市睿弘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03.106%
     合计643,835,616100.00%

    序号认购人认购数量(股)认购金额(元)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1顾国平194,044,176708,261,242.4018.683%
    2上海共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8,537,780359,662,897.009.487%
    3上海表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5,020,143346,823,521.959.149%
    4上海晋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977,022259,066,130.306.834%
    5许广跃51,000,000186,150,000.004.910%
    6张志祥50,000,000182,500,000.004.814%
    7上海居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363,524118,126,862.603.116%
    8上海歌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892,971116,409,344.153.071%
    9深圳市睿弘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073,000,000.001.926%
    合 计643,835,6162,349,999,998.4061.990%

    股东名称非公开发行前非公开发行后
    持股总数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股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35,643,1069.028%35,643,1063.432%
    北京瑞尔德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733,5157.785%30,733,5152.959%
    广西北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8,016,8007.097%28,016,8002.697%
    北海腾辉商贸有限公司16,233,9604.112%16,233,9601.563%
    吴鸣霄14,000,0003.546%14,000,0001.34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9,802,0702.483%9,802,0700.944%
    北京桀亚莱福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4,403,7001.115%6,160,2480.424%
    周仁瑀3,380,3450.856%4,403,7000.325%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3,052,4760.773%3,380,3450.29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1,769,9060.448%1,769,9060.170%
    顾国平--194,044,17618.683%
    上海共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8,537,7809.487%
    上海表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5,020,1439.149%
    上海晋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977,0226.834%
    许广跃--51,000,0004.910%
    张志祥--50,000,0004.814%
    上海居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363,5243.116%
    上海歌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892,9713.071%
    深圳市睿弘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01.926%
    其他股东247,757,83062.756%247,757,83023.854%
    合计394,793,708100.00%1,038,629,324100.00%

    姓 名许广跃性 别
    曾用名(如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国 籍中国身份证号33010619580417****
    住 所杭州市西湖区德加公寓西区******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公元大厦北楼2201室
    通讯方式0571-88903035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人\上海表正上海表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生药业\上市公司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书\本报告书《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认购协议北生药业与上海表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北生药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43,835,616股股份的行为
    上海银盏碧珠上海银盏碧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国精上海国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松江国资上海松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佘山国家旅游上海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共佳上海共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表正上海表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晋帝上海晋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居行上海居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歌付上海歌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睿弘深圳市睿弘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企业名称上海表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新松公路12号6幢-2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银盏碧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7003148913
    组织机构代码证39879090-2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07日
    合伙期限自2014年7月07日至2034年07月06日
    税务登记证号沪字310227398790902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新松公路12号6幢-2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认缴比例合伙人类型
    1上海银盏碧珠32.8332.83%普通合伙人
    2上海国精53.1453.14%有限合伙人
    3上海松江国资9.829.82%有限合伙人
    4上海佘山国家旅游4.214.21%有限合伙人
    合计100100%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认缴比例合伙人类型
    1顾国平6060%普通合伙人
    2顾建华4040%有限合伙人
    合计100100%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留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费屹明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中国上海

    信息义务披露人变动前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上海表正0095,020,1439.149%

    序号认购对象认购数量(股)认购比例增发后持股比例
    1顾国平194,044,17630.139%18.683%
    2上海共佳98,537,78015.305%9.487%
    3上海表正95,020,14314.758%9.149%
    4上海晋帝70,977,02211.024%6.834%
    5许广跃51,000,0007.921%4.910%
    6张志祥50,000,0007.766%4.814%
    7上海居行32,363,5245.027%3.116%
    8上海歌付31,892,9714.954%3.071%
    9深圳市睿弘20,000,0003.106%1.926%
    合计643,835,616100.00%61.989%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西省北海市
    股票简称北生药业股票代码60055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表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新松公路12号6幢-2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普通股 变动数量:95,020,143股 变动比例:9.14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备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继续增持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未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人\上海晋帝上海晋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生药业\上市公司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书\本报告书《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认购协议北生药业与上海晋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北生药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43,835,616股股份的行为
    融汇金(天津)融汇金(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金顺成西藏金顺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市祥润深圳市祥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唐润北京唐润投资有限公司
    国都景瑞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晟睿博华上海晟睿博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武岭深圳武岭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三鼎富盈北京三鼎富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万方融道北京万方融道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共佳上海共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表正上海表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晋帝上海晋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居行上海居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歌付上海歌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睿弘深圳市睿弘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企业名称上海晋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新松公路12号6幢-3
    执行事务合伙人融汇金(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7003148921
    组织机构代码证39879096-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07日
    合伙期限自2014年7月07日至2034年07月06日
    税务登记证号沪字310227398790961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新松公路12号6幢-3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认缴比例合伙人类型
    1融汇金(天津)8.658.65%普通合伙人
    2西藏金顺成21.4721.47%有限合伙人
    3深圳市祥润12.5212.52%有限合伙人
    4北京唐润7.167.16%有限合伙人
    5国都景瑞4.654.65%有限合伙人
    6上海晟睿博华10.1410.14%有限合伙人
    7深圳武岭8.948.94%有限合伙人
    8北京三鼎富盈7.517.51%有限合伙人
    9北京万方融道18.9618.96%有限合伙人
    合计100100%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认缴比例合伙人类型
    1顾国平6060%普通合伙人
    2顾建华4040%有限合伙人
    合计100100%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留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杜芳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中国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