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14-030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采用传真方式和直接送达方式进行表决,应收到表决票9张,实际收到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在内的本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
公司及巨石集团拟在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相关期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授权及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届次: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日期:2014年8月15日下午13:00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8日
6、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公司会议室
7、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其他相关事项详见《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30)。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14-031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日期: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8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
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日期
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
(四)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
2014年8月8日(星期五)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否 |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2014年7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全文。
三、现场会议有关事项
(一)召开时间
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13: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四)登记时间
2014年8月11日9:30-11:30,13:00-17:00
(五)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他人出席,受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或非法人经济组织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法人或非法人经济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2、联系电话:010-68139190
3、联系传真:010-68139191
4、邮编:100036
5、联系人:肖楠
四、网络投票有关事项
(一)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8月15日9:30-11:30,13:00-15:00
(二)网络投票平台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8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1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2014年8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176 | 玻纤投票 | 1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1.00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XXXX年XX月XX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某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 XXX)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XXX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XXXXXX》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XXX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XXXXXX》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XXX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XXXXXX》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XXX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五)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5名董事会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 申报股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
董事候选人选举 | ||||
候选人:董事一 | 1.01 | 500 | 100 | 200 |
候选人:董事二 | 1.02 | 100 | 300 | |
候选人:董事三 | 1.03 | 100 | ||
…… | …… | …… | ||
候选人:董事五 | 1.05 | 100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四)同时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通过上交所的A股和B股交易系统分别投票。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14-032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发行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在内的本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
公司及巨石集团拟在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相关期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授权及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公告编号:2014-033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31,541,5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8月4日
一、本次限售股基本情况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玻纤”或“公司”)于2011 年6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关于核准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79号),核准公司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发行36,227,582股股份、向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集团”)发行34,652,469股股份、向Pearl Success International Limited(珍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成国际”)发行58,279,153股股份、向Surest Finance Limited(索瑞斯特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瑞斯特”)发行25,201,796股股份购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49%股权。
公司于2011年8月4日向上述四家发行对象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4,361,000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当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并将股份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本次限售股锁定期为自股份登记之日起36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股本总数在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增至581,753,000股。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决定以581,75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872,629,500股,其中限售股同比例增加至231,541,5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中国建材、振石集团、珍成国际、索瑞斯特承诺其在中国玻纤发行股份购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49%股权中取得的中国玻纤股份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上述四家认购对象已严格履行了承诺。
因中国玻纤发行股份购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49%股权项目中所做的业绩承诺未完成,需将发行对象持有的部分中国玻纤股票赠送给其他股东,中国建材、振石集团、珍成国际、索瑞斯特承诺:
1、中国建材、振石集团、珍成国际、索瑞斯特将积极配合中国玻纤按照重组方案(包括《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办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赠送,并将承担相应的税费。
2、中国建材、振石集团、珍成国际、索瑞斯特所分别持有的因中国玻纤重大资产重组所获得的中国玻纤股票的限售期至2014年8月4日,鉴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赠送在8月4日后方可完成,中国建材、振石集团、珍成国际、索瑞斯特在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实施完毕前,将不在二级市场减持已解除锁定的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获得的中国玻纤股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31,541,5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8月4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 数量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 剩余限售股数量 |
1 | PEARL SUCCESS INTERNATIONAL LIMITED(珍成国际有限公司) | 87,418,729 | 10.02% | 87,418,729 | 0 |
2 |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54,341,373 | 6.23% | 54,341,373 | 0 |
3 | 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1,978,704 | 5.96% | 51,978,704注 | 0 |
4 | SUREST FINANCE LIMITED(索瑞斯特财务有限公司) | 37,802,694 | 4.33% | 37,802,694 | 0 |
合计 | 231,541,500 | 26.53% | 231,541,500 | 0 |
注:截至2014年6月13日,振石集团持有的中国玻纤180,425,264股股份中,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68,446,560股,即振石集团持有的中国玻纤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51,978,704股中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1,978,704股,其所持被质押的股份需在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后方可实际上市流通。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54,341,373 | -54,341,373 | 0 |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51,978,704 | -51,978,704 | 0 | |
3、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 125,221,423 | -125,221,423 | 0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231,541,500 | -231,541,500 | 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641,088,000 | 231,541,500 | 872,629,50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641,088,000 | 231,541,500 | 872,629,500 | |
股份总额 | 872,629,500 | 0 | 872,629,500 |
八、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