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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2014-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4-037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已经中国证监会受理,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40581号)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机构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机构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机构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1、2013年4月15日,青岛证监局向公司出具《监管关注函》(青证监函字[2013]95号),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关注,并要求公司进行整改。相关问题如下:

      (1)公司鞋类应收账款账龄较长,有关对账、催收、回款归属区分和及时转付方面的控制程序不完善。

      整改措施:公司进一步完善并切实执行有关对账、催收、回款归属认定和及时转付方面的控制程序,确保能够收回的应收款抓紧时间收回。同时举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围内进一步加强上述控制程序的完善和有效实施。

      (2)公司广告费支出较高,有关关联交易必要性和价格公允性的审议程序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公司从2013年度开始,每年度就广告费用支出作出具体规划。同时,完善和强化广告费支出、预算和审批等方面的内部控制。

      (3)公司大宗战略物资的采购、重大投资项目论证程序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成立市场战略研究采购小组,完善采购体制和机制,规范采购程序,建立长效的风险评估和激励机制;修订完善招投标及询比价制度等内控规范体系,全面梳理付款与采购程序,细化完善控制监督程序;建立长效的供货商等级及质量评价机制,以更加有效地保证原材料采购质量稳定。全面梳理投资业务流程中的内控风险领域,细化完善控制监督程序,充分执行可行性论证程序和审议决策程序。

      2、2010年5月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公司建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并要求公司就坏账计提准备、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及向全资子公司担保事宜进行回复说明。2010年5月2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0]第39号),该函指出上述2009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的问题,并要求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了回复,后续加强对《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制定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29日